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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局简介
来源: 市人行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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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局于198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准成立,为处级建制,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双重领导,正副局长由人民银行正副行长担任,下设外汇管理科办理日常业务。

按照人民银行新体制运行要求和属地管理、垂直领导的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局负责管理全市外汇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为:

一、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四、依法检查辖区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警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提供政策性建议和依据。

六、规范辖区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外汇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及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汇局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局内设职能科室外汇管理科,现有干部职工9人,行级领导2人

局  长:刘文光

副局长:何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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