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鄂尔多斯综保区获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区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向综保区所在地海关和税务部门申请成为试点企业。据了解,已有20家试点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参与国内环节的税收抵扣,有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对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此前,我们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商品、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纳入国内抵扣链条,在国内销售时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内蒙古鄂尔多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秀珍表示,“成为‘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后,可以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了增值税税务成本,在国内采购料件还可以通过非报关方式直接入区,物流效率大大提高,这对我们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太大了。”
据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是2019年海关总署出台的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21条”新政之一。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企业可直接与区外国内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并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进口自用设备按内销比例补税、开展委内加工业务无需缴纳关税等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综合保税区链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有效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据了解,截至目前,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海关总署支持综保区发展21条新政中,已有“四自一简”管理、保税研发、便捷进出区管理、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政策在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落地,极大激发了区内企业技术升级、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综保区功能,有力促进外贸回稳向好。2021年1-11月,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17.83亿元,同比增长926.0%,占鄂尔多斯市进出口值的24.03%,对拉动鄂尔多斯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起到了显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