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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水库防洪预案等5个预案的通知

2008-06-11  鄂府发〔2008〕3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水库防洪预案》、《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预案》、《鄂尔多斯市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洪工作指导性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鄂尔多斯市水库防洪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二、水库的基本情况
    三、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水库坝基渗漏严重
   (二)上游坝坡发生滑坡
   (三)大坝迎水面有塌坑
   (四)输水洞闸门漏水
   (五)水库淤积严重
    四、流域及枢纽工程概况
   (一)流域概况
   (二)水库工程概况
   (三)水文气象特征
    五、水库防洪重点
   (一)保证主体坝的防洪安全
   (二)各水库汛限水位
   (三)水库枢纽建筑安全运行
    六、防洪方案
    七、防汛指挥机构
   (一)防汛指挥机构
   (二)防汛职责
    八、水库防汛队伍的组成,物料的储备及使用
   (一)防汛队伍的组成和使用
   (二)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和使用
    九、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一、总则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防御洪水,把洪水带来的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防总和自治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结合鄂尔多斯市水库工程实际防洪能力和洪水峰量的综合分析,编制《鄂尔多斯市水库防洪预案》。
    二、水库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现有水库大都建于六、七十年代,多为公助民办的“三边工程”。从结构形式来看,大部分水库均为均质土坝。由于当时资金困难等种种原因,建设时先天不足,致使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再加上已运行了20至30年以上,超期服役,隐患重重,防洪能力和灌溉能力大大降低,防洪形式不容乐观。
    全市共有水库84座,其中大(二)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64座、小(二)型水库15座。这些水库在防汛抗旱、防洪减灾及农田草牧场灌溉中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当地农牧业生产发展乃至社会稳定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经过近几十年的运行,全市有病险水库64座,其中11座水库通过除险加固,现仍有53座水库带病运行。
    三、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水库坝基渗漏严重。其主要表现是汛期高水位渗漏加大,随时可能发生渗漏破坏形成管涌,引起渗水坝址及坝址附近的河床砂、砾石层出现单点或多点冒水情况,致使水库大坝坝肩渗漏,大坝沉陷、裂缝。
    (二)上游坝坡发生滑坡。其主要表现为:
    1.大坝上游坡多系植被护坡,抗风浪能力差;
    2.当高水位下降时,如果排水不及时就有可能引起坝坡滑塌;
    3.风浪冲击危及大坝安全。
    (三)部分水库大坝迎水面有塌坑。其主要表现是水库大坝迎水面坡多为植被护坡,护坡采用当地的植物,由于十年九旱,再加上护坡长期疏于管理,因此植物生长逐渐退化,汛期在洪水冲淘下形成塌坑。
    (四)输水洞闸门漏水。其主要表现是输水洞工程施工质量差,闸门漏水,检修闸门不能正常工作。
    (五)水库淤积严重。由于上游植被破坏严重,造成水库淤积。
    四、流域及枢纽工程概况
    (一)流域概况
    鄂尔多斯市地表水由外流水系和闭流水系组成,还有过境的黄河水。外流河分布为西、北、东、南四大片,总流域面积32858.6平方公里。
    西部草原区主要有都斯图河,北部有十大孔兑,东部黄土丘陵沟壑有十里长川、纳林川、悖牛川、乌兰木伦河、沙梁川和一些直接流入黄河的小沟,南部毛乌素沙区有无定河及其支流红柳河、海流图河和白河。闭流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高原的中西部,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摩林河、陶赖沟、昆都仑沟、红庆河、伊力概沟、杆占庙河、叶力摆沟、掌岗图河、昌汉渠、沙拉沟、扎萨克河、台格庙河、楚鲁图河、特并沟共14条河流,总流域面积8837平方公里。
    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不足300毫米,且时空和地域分布不均匀,降水大都集中在7、8、9月,3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夏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70%以上,尤其是7、8两个月暴雨最多,有时一次暴雨可占全年降水量的40%以上。
    (二)水库工程概况
    全市水库是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供水及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小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坝型均为均质型土坝。
    (三)水文气象特征
    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被西北气流控制,年平均降水量为293.6mm,年降水总量为256.7亿立方米,降水量分布不均,东南部多,西北部少,年降水量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从440mm逐渐减少到150mm。降水量少而集中,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干旱和多雨季节十分分明。降水强度大,并且常有暴雨发生,降雨以雷阵雨居多。
    五、水库防洪重点
    (一)保证主体坝的防洪安全。各大中小型水库,要严格执行水库应用计划,制定水库汛限水位最大值,在最大值时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当库水位超过最大值时,在确保水库大坝自身安全的同时,水库所有泄水建筑物闸门全部开启下泄,下泄后要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水库汛限水位。制定出汛期汛限水位,详细制定相应的防洪度汛及应急方案,保证水库在汛期正常安全运行。
    (三)水库枢纽建筑安全运行。重点对溢洪道、放(泄)水洞的进出口、闸门设备等进行检查。
    六、防洪方案
    全市各水库均要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汛期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旗区防汛指挥部全面负责水库的度汛工作和具体抢险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汛前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宣传,提高防汛意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防汛思想,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和防汛抢险工作。
    (二)实行军民联防,以人民解放军、武警为骨干,由当地民兵和水库职工参加组成防汛队伍。组织安排部队、旗区民兵抢险队、抢险后备队,作为抢险主要力量,并于6月10日前编队造册,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政令、统一调度、统一行动,规范军民联防队伍的建设体系,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认真进行汛前工程大检查。要求旗区防汛指挥部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每年都应进行三次以上汛前大检查。主要检查项目为大坝工程、闸门启闭机、电器设备、备用电源、报汛、观测设施、通讯设备等,工程检查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抓紧维修,确保安全。市防汛指挥部要在汛前派专门人员,督查水库度汛准备工作。
    (四)各旗区要在每年4月底至5月中旬将大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进入汛期后,若有降雨,将各国管水库由所属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把该次降雨的雨量、水库进水量、库容、水位等均要按规范要求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进入主汛期,则要求除每次降雨上报雨情外,同时每周报一次水库现库容、水位。各座水库均要落实水库防汛责任人,确保各水库安全。
    (五)各旗区要在汛期6月15日到来之前,将所有正常运行水库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运行。病险水库全部空库运行。建立通讯与预警(鸣枪、炮、拉警等),必须传达到整个地区,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做好各类防洪预案、应急抢险方案的编制工作;备足防汛指挥部规定储备的防汛物资。按各水库需求,调集足够的抢险机具,并将抢险人员落实到位。
    (六)当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组织水库泄洪,坚决杜绝超汛限水位运行,并且做好迎接大洪水的准备。
    (七)当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时,要立即组织水库全面泄洪。各旗区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立即上岗到位,并加大巡查观测密度,准备启动应急抢险预案。
    (八)当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或12小时降雨70mm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泄洪,另一方面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同时通知下游指挥部马上组织人民群众的迁安和对口搬迁撤离准备工作。
    (九)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七、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责任划分
    (一)防汛指挥机构
    《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全市水库防汛工作由市长、防汛总指挥杜梓任指挥长,负总责。具体由副市长、防汛常务副总指挥白玉岭,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防汛副总指挥刘海山,武警鄂尔多斯支队支队长、防汛副总指挥郭春杰,预备役师90团团长、防汛副总指挥于兵,市长助理、防汛副总指挥苏怀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防汛副总指挥吴勇,市水利局局长、防汛副总指挥刘占平,市水利局副局长、防汛副总指挥巴特尔负责全市水库及滞洪区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市、旗区防汛指挥部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所属水库防汛日常工作。
    (二)防汛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所属防汛职责
    (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地区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防洪的法规、政策。
    (2)组织水库防洪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
    (3)根据本地区水库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不断提高库区整体防御洪水的能力。
    (4)组织审批本地区各水库的防御洪水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水库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水库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6)负责督促本地区水库下游泄洪道、滞洪区违章建筑清障项目的完成,巩固清障成果。
    (7)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要确保水库在汛限范围以内的安全运行;遇超限洪水要采取一切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确保大坝主体安全。
    (8)组织做好下游库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和救灾工作,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搞好生产自救,保持社会稳定。
    (9)组织水库防汛督查和做好防汛检查,督促本地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10)搞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的工作。
    2.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1)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水库防汛防洪指挥权。
    (2)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令,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全面做好水库防汛防洪。
    (3)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各水库防御洪水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根据行政首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汛检查;建立水库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水库防汛工作。
    (6)负责下达检查、监督防汛调度的指令及其贯彻执行的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7)洪水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水库各自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巡坝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等工作,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8)研究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3.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凌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履行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一律免除路桥费用。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水文部门:负责汛期各所属水文站点人员及设施防凌防汛安全,承担水文测报、报汛的任务。当流域内降水、冰凌和河道、水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凌情的适时情况,同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市防汛指挥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尔多斯市部队和武警部队:担负水库防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的抗洪任务。
    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应工作。
    4.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及调度指令等,行使水库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2)起草防汛抗洪电文,筹备水库防汛会议。
    (3)具体组织防汛督查,做好防汛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4)对所辖防洪工程进行检查,掌握水库运行情况,搞好应急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
    (5)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对群众防汛队伍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国家常备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及调度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资金的分配供应。
    (7)搞好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和抗洪抢险情况。分析预测防洪形势,做好洪水和险情预测,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防汛抗洪新闻发布工作。
    (8)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对各种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进行查险、抢险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调动防汛专业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9)协调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掌握各有关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总报告。
    (10)开展水库防汛宣传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防汛先进经验。
    (11)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八、水库防汛队伍的组成,物料的储备及使用
    (一)水库防汛队伍的组成和使用
    1.防汛队伍的组成
    抗洪抢险队伍主要由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三支力量组成。
    (1)专业队伍。各水库职工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主要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水情、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工程防守、紧急抢险和防汛抢险技术的指导工作。
    (2)群众防汛队伍。群众防汛队伍担负着坝身防守、巡坝、查险、抢险、运料及迁移安置任务。因此各旗区在汛期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抢险人员和队伍。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任务,主要承担工程防守抢险、重大险情抢护和行洪障碍的爆破、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
    2.防汛队伍的使用原则和权限
    水库防汛队伍的使用,原则上以各旗区自我防守抢护为主,对于水库重点坝段、重要工程、险点险段及抗大洪抢大险时,可加强防守抢护力量或组成强大预备队跨地区支援。群众防汛队伍中,基干班负责巡坝查险和物料运输等,抢险队等其它群众防汛队伍,根据洪水出险情况,上坝参加防守抢险。群众防汛队伍上坝情况要逐级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防汛队伍撤防的审批权限与上防审批权限相同,均由市及旗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发布。基干班在撤队前应抓紧修复水毁工程,恢复工程抗洪强度,以防再次来水。
    (二)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与使用
    水库防汛物资的储备由三部分组成,即水库所在旗区防汛地常备物资储备;社会有关部门(物资、商业、供销等部门)防汛物资储备;机关团体和群众防汛物“号料”储备。
    常备防汛物资是防洪工程抢险和直接为防汛抢险服务所需的物资,动用时必须由所在旗区防汛指挥部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报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一)洪水预报
    各水库要在汛期设专人负责监测,水库运行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市、旗区两级防汛指挥部逐级汇报。同时由旗区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及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
    (二)水库工程监测
    工程监测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坝及各建筑物监测、项目、测次等。
    1.监测项目
    (1)大坝: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于一般裂缝应加强观测,加以防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2)坝坡:坡面有无塌陷,护坡有无翻起、松动、架空现象。
    (3)各建筑物:有无渗水、连接段塌陷等现象。
    2.监测次数
    对水库大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2次/日,附属建筑物不得少于1次/日。
    (三)水库工程防护抢险
    1.汛期工作制度
    巡查制度: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大坝和重要建筑物工程,及时了解水库运行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
    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了解巡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一班的人员必须在已巡查的防洪堤坝段将出现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包括水情、工情、工具、物料数量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汇报制度:交接班时,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巡查情况,值班人员平时一日一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随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抢险情况要及时上报。
    要求全市各水库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制定防洪预案的同时,还要编制完善各类防洪度汛和应急方案,配合、保障防洪预案各种措施的实施。具体要求防洪方案有:洪水测报方案、群众迁安救护方案、防洪物资保障方案、防洪通讯保障方案、防洪抢险夜间照明方案、水库工程监测方案、水库局部险情抢险方案等。各类方案要配合运用,保证汛期应对自如。
    2.岗位责任制
    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旗区防汛指挥部制定《总指挥、副总指挥岗位责任制》。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防办主任岗位责任制》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乡镇、(苏木)防汛机构也应制定岗位责任制。
    3.物料准备
    为了圆满完成防洪抢险的任务,实施防洪预案所用的物料、设备,如石料、编织袋、铅丝、救生设备、照明及车辆运输工具等,应在汛前准备完毕。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各水库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所需物料的种类、数量,负责各防洪物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分配。
    4.抢险队伍
    根据《防洪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各旗区必须组织防汛抢险队伍,以乡、村为单位编成大队、小队,分别将人员按设防水位组成一、二线队伍,当洪水水位在警戒线以下时,由该山洪沟及滞洪区堤坝所在乡镇(苏木)村自行组织防守,一线人员上堤,由各乡镇(苏木)分管水利的领导带领设防;超出警戒水位时,调用二线队伍,由旗区、乡镇(苏木)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布防,做到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
    除上述常规防洪队伍外,各旗区及乡镇、(苏木)、村还应组织抢险突击队,由有防洪抢险经验的骨干组成,编队人数依具体情况确定。
    抢险突击队由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集中待命,随时听候调动。
    5.部队动用
    若遇山洪沟发生特大洪水,可根据需要动用驻地部队抢险,在抗洪抢险期间由当地或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指挥,人数由具体情况而定。
    6.通信联络
    为了迅速及时地掌握水(雨)情、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堤坝运行状况,正确作出科学预测及安排,各旗区防汛机构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通信畅通。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至少配备移动电话2部,有线电话2部,无线电台1部,传真机1部,计算机2台,防汛指挥车1辆。各水库监测监测人员要配手机,随时报险。
    7.迁安转移
    迁安转移措施进一步落实,明确迁移地点、迁移路线、迁移运输工具等,力争做到切合实际,周密合理,便于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防汛意识、迁安自救意识,理解国家迁安、避洪决策,按照“乡对乡、村对村、人对房、户对户”的要求,做好迁安的各项工作。
    8.信息上报制度
    灾情信息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村牧渔业、工交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号码为:0477-8346303,传真电话号码为:0477-8322547。
    通知时首先应记录对方受话人姓名,同时通知内容应做详细记录,上传下达做出应急处理方案和对策。
    附表:鄂尔多斯市2008年汛期重要病险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鄂尔多斯市2008年汛期重要病险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水库名称         所在旗(区)        行政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技术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大沟湾           鄂托克前旗          钟乌拉         政府副旗长       杨文勇         旗水务局局长

    摩林河           杭锦旗              党栓成         旗人武部政治委员 贾建军         水库管理所所长

    乌兰             达拉特旗            赵峰           旗委副书记       苏海荣         旗防汛办主任

    布隆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巴音陶老盖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八一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赛乌素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包乐浩晓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海流图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自流井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赤老图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巴图湾           乌审旗              刘钢柱         政府副旗         长 李·吉日木图  旗水利局局长

    七一             乌审旗              王·吉日嘎拉   乌兰陶勒盖镇长   思世勇         旗水利局副局长

    团结             乌审旗              张耀波         嘎鲁图镇镇长     斯庆毕力格     旗水利局副局长

    排子湾           乌审旗              樊坤           无定河镇镇长     刘存明         旗防汛办主任

    古城             乌审旗              樊坤           无定河镇镇长     双勇           旗水利局副局长

    陶利             乌审旗              苏雅拉陶特呼   苏力德苏木长     郭志嘉         旗水利局副总工

    跃进             乌审旗              王·吉日嘎拉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赵培成         旗水利局科长

    张冯畔           乌审旗              樊坤           无定河镇镇长     刘存明         旗防汛办主任

    贠家湾           乌审旗              王·吉日嘎拉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赵培成         旗水利局科长

    寨子梁           乌审旗              樊坤           无定河镇镇长     思世勇         旗水利局副局长

    公益盖三库       准格尔旗            王占文         布尔陶亥苏木长   黄文清         旗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壕赖河           准格尔旗            王占文         布尔陶亥苏木长   黄文清         旗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公益盖二库       准格尔旗            王占文         布尔陶亥苏木长   黄文清         旗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刘家渠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葫芦头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沟门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西沟门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草圪图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大纳林沟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海湾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四台沟           准格尔旗            刘继英         沙圪堵镇镇长     张根福         旗水利局副局长

    布尔洞一库       准格尔旗            夏美斌         薛家湾镇镇长     张瑞军         旗水利局副局长

    布尔洞二库       准格尔旗            夏美斌         薛家湾镇镇长     张瑞军         旗水利局副局长

    大南沟           准格尔旗            王玲           大路镇镇长       张瑞军         旗水利局副局长

    三浪沟           准格尔旗            王玲           大路镇镇长       张瑞军         旗水利局副局长

    柴登南           东胜区              王俊峰         泊江海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柴登北           东胜区              王俊峰         泊江海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讨壕             东胜区              王俊峰         泊江海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郭家沟           东胜区              王俊峰         泊江海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沿路沟           东胜区              王俊峰         泊江海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三台基           东胜区              高湛宽         计划局局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灶火壕           东胜区              张平           罕台镇镇长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考考什纳         东胜区              白飞平         哈巴格希主任     白万广         区水务局副局长

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二、基本情况
   (一)河道情况
   (二)防洪工程
   (三)堤防保护范围
   (四)历年黄河洪水灾害和成灾原因
   三、防汛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职责
   (二)防汛指挥部职责
   (三)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四)防汛办公室职责
   四、洪水防御方案
   五、附表


    一、总则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根据黄河鄂尔多斯市段的实际情况,针对因特大洪水导致黄河防洪工程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保护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预案》。
    黄河防洪预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紧急抢护出险防洪工程,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减轻灾害损失。
    二、基本情况
    (一)河道情况
    黄河鄂尔多斯段地处黄河流域最北端的鄂尔多斯高原边缘区,西起鄂托克旗碱柜入境途经鄂托克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南至准格尔旗马栅镇大口村进入山西省河段。鄂尔多斯段管理河道全长728公里,洪水以上游来水为主,两岸堤距一般在2—7公里,纵比降上缓下陡,一般在1.6‰到1.1‰之间,河势从平原性河道转入峡谷区,上游河道河床宽浅,多为复式断面,加之上游来水含沙量大,河道淤积逐年加重,特别是上游龙、刘两库联合运行以来,造成汛期无汛,枯水期不枯,严重缺少造床流量,河床以每年0.1米到0.2米的高度递增,淤积最严重的段落达2.2米以上,形成小流量高水位的形势。
    (二)防洪工程
    黄河鄂尔多斯段堤防是抵御黄河洪水的主要屏障。全市现有黄河堤防459公里,按照50年一遇洪水标准(5920立方米/秒设计水位)设计,其中二级标准堤防56公里,三级堤防395公里,四级堤防8.2公里,共有险段50余处,已治理的17处。经过1998年以来大规模的堤防加固和大力度的险段治理,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工程建设滞后的局面有了根本性的改观,特别是2003年以来应急完成的堤防加固、填塘固基及防渗戗台工程,使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工程的防御标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堤防保护范围
    解放初期,党和国家为保障沿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艰苦奋斗,修筑了黄河防洪大堤。建成以来,因多种原因黄河鄂尔多斯段堤防曾发生多次溃决,损失非常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堤防保护区内人口增加较快,国家基础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目前保护区内有人口近35万,耕地近200万亩,更为重要的是达拉特电厂、包神铁路、210国道、包东高速公路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一大批高科技工业园区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均在保护范围内,黄河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四)历年黄河洪水灾害和成灾原因
    1.1999年入汛以来,黄河上游来水量持续偏大,黄河达拉特旗羊场段主流呈北南走向直冲南岸滩岸,9月15日后冲淘速度加快,至9月20日近150米河岸落入河中,主流直逼大堤,9月22日顶冲点70米堤防的迎水坡淘掉近一半,直接威胁原四村、昭君坟两乡2.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治区、原盟党政和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亲赴抢险一线指挥抢险,并从全区范围内调集机械、物资、抢险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固堤防,力保大堤安全。在4151名军警民强大力量的抵御下,9月27日,险情得到控制,抢险耗资528万元。成灾的原因主要是黄河上游来水量持续偏大,主流受北岸包头昭君岛顶托,直冲南岸河岸和大堤,加之黄河堤防防御标准低,引发冲淘塌岸,塌堤险情。
    2.2003年7月下旬,黄河上游连续几次普降暴雨,造成黄河来水量迅速增大,最大流量达到1460立方米/秒。杭锦旗杭锦淖段河道因“7·29”毛不拉山洪泥沙在河中筑起沙坝,阻断了黄河向下游的正常输水,泄洪能力大大降低,洪水位壅高,淹没杭锦淖乡堤外耕地3.3万亩。同时堤防全线吃水,深度在0.9—1.6米之间,堤后渗水严重,9月6日东口子和村保卫堤防开始滑坡,险情极其严重。市各级党政及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时赶赴前线,指挥抢险工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和驻地武警官兵紧急调运各类抢险机械和抢险物资,经过12天的昼夜抢险加固,险情得以控制,共动用各类机车40台,小四轮车120辆,编织袋5万条,木钎2000根,共计耗资786万元。
    3.2007年封河以来,黄河一直处于高水位运行。奎素段堤防,吃水最深处达1.6米,冰面距堤顶仅有1.2米,水位落差大,内外相差平均在1.9米左右,受水压力的作用下,渗漏十分严重。随着土体消融,渗漏逐步加剧,引发管涌、塌方、滑坡等严重险情。通过提前储备了土方、砂石料等抢险物料,并用打桩固基、土袋压实、柴草铺垫的办法对戗台进行了护理,防止引发大面积塌方和滑坡。
    2008年3月18日8时,三湖河河段水位再次增大,达到1020.87米,奎素段堤防渗透压力进一步加大,致使该段长9.5米堤防戗台塌陷。
    3月19日凌晨3点,三湖河水位达到1020.94米,奎素段有450米堤防戗台相继出现下滑,其中严重段落三处(每处长10—15米),下滑界面位于1/3堤防高度。如不及时进行抢护,存在整体滑坡可能。险情发生后,旗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赵虎、常务副总指挥胡日嘎、旗长助理孙占清及独贵特拉镇县级包片领导立即到位,迅速调遣人员、机械进行抢护。同时,在奎素段堤防迎水面采取柴草和土工布挂面,防止风浪冲淘,完成1.5公里。
    3月19日23时,三湖河水位达到1021.16米,流量1580立方米/秒,3月20日凌晨零点三湖河水位达到1021.22米,流量1640立方米/秒。3月20日凌晨1时50分,黄河内蒙古杭锦旗奎素段堤防196+255公里处发生溃堤。凌晨3时45分,奎素段堤防193+900公里处也发生溃堤。
    分析出险原因主要是:一是堤防高度不足,断面小,标准低;二是有些堤防系1998年在民堤的基础上由当地筹资建设,修建时加培靠堤脚推土,堤防两侧形成坑塘,临河侧减少了相对隔水层,背河侧减少了压渗盖重,渗径缩短,渗流比降加大,堤基、堤脚产生渗透破坏;三是堤线急转弯、折线,使得上游流势直对堤段易受水流冲击,形成滑坡等险情。
    三、防汛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职责
    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地区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防洪的法规、政策。
    2.组织、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全民的水患意识。
    3.加强本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不断提高整体防洪防御能力。
    4.组织审定批复本地区防洪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黄河及其它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6.负责督促本地区清障项目的完成、巩固清障成果。
    7.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确保在设防标准内防洪工程安全,黄河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防洪防汛不死人,超标准洪水,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8.组织好群众的迁安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搞好生产自救,保持社会稳定。
    9.组织好防汛检查和督查,督促本地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10.搞好其它有关防汛抗洪工作。凡在防汛抗洪抢险中出现责任事故的,行政首长要负总责。
    (二)防汛指挥部职责
    1.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指挥权。
    2.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3.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
    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本地区黄河防洪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根据行政首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6.负责下达监督检查防汛调度指令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7.当发生防汛险情时,及时启动市级防洪预案,并按照各地具体编制的防洪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巡底查险、抢险、迁安救灾等工作,险情紧急时,要动员全社会投入到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的工作,确保黄河汛期安全。
    8.研究推广先进的防汛科学技术,不断总结防汛经验,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做好其他有关防汛的工作。
    (三)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2.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3.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4.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5.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凌防汛保安工作。
    6.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7.信息产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8.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9.水土保持部门: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安全度汛的工作。组织并监督完成水保工程的除险修复,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的监测和管理。
    10.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11.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2.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13.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14.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15.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16.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17.水文部门:负责汛期各所属水文站点人员及设施防凌防汛安全,承担水文测报、报汛的任务。当流域内降水、冰凌和河道、水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凌情的适时情况,同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市防汛指挥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18.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方面的所有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自治区、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调度指令等。
    3.起草防汛抗洪文电,筹备防汛会议。
    4.具体组织防汛督查,做好防汛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5.对所管理的防洪工程进行认真检查、掌握工程运行情况,搞好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
    6.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管理、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对群众防汛队伍培训和指导。
    7.负责国家常备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及调拨,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资金的安排使用。
    8.搞好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雨情、水情、险情、工情和抗洪抢险等情况,分析预测防洪形势,做好洪水和险情预测、分析,提出处理措施意见,为总指挥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9.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时河道及防洪工程的查险,对各种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并及时协助指挥部领导组织调动专业队伍进行工程加固。
    10.协调有防汛任务部门、单位的防汛工作事宜、掌握各有关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总报告。
    11.做好其它有关防汛抗洪工作,开展防汛宣传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防汛先进经验。
    四、洪水防御方案
    由于在自治区内黄河流经鄂尔多斯最长,险工险段也最多,因此在制定各级洪水方案前,应首先确定重点防护对象。同时,近十几年来黄河河床淤积非常严重,以前测定的洪水流量下的洪水位,与目前同样洪水流量下的洪水位相差很大,而且鄂尔多斯市沿黄地区的水位观测站,点少建站时间短,实测资料缺乏,沿黄各旗堤防垂直高度又不等,所以只能采用堤顶高程距河水的垂直高度来划分各级洪水尺度。目前,鄂尔多斯市划分为二个等级,即堤顶高程距河水垂直高度为2米时或冲淘堤脚100米(准格尔旗部分地段20米,及时抢护)时、不足2米时二个等级洪水。
    (一)确定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黄河鄂尔多斯段现有防洪工程的防御能力,把可能出险的地段作为重点防护对象,处于危险地段内的村庄、公路及各类设施确定为重点防护范围。杭锦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的黄河防洪工程保护的范围,由上而下确定的重点保护对象,分别为杭锦旗的朝凯、大套子、鸭子场、福茂西、毛匠圪旦、红泥圪台、乌兰宿亥、羊场、渡口、色计湾、西沙拐、芦团、刀图、达拉图、顺柳滩、马七渡口、四方口、奎素、贡格尔、二O八、蛮活图、村保卫;达拉特旗的张四圪堵、哈拉包子、北海、蒲圪卜、色气、羊场、元成壕、召君坟、和平、大树湾护坡、四大股、二贵圪旦、解放营子、丁家营子、白彦淖、东河头、召圪梁、梁长河头;准格尔旗的三十顷地、邬二圪梁、李三壕、张家圪旦、官牛犋、巨合滩、小滩子,以上河段黄河主流距防洪堤较近,若发生大的洪水容易引发险情,是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汛的重中之重。
    (二)当黄河上游来水后,堤顶高程距河水垂直高度2米或冲淘堤脚100米(准格尔旗部分地段20米,及时抢护)时,发出预警。
    此类洪水进入黄河鄂尔多斯段后,堤防普遍吃水1.5米—2米,薄弱堤段将出现渗漏、管涌、裂缝、滑坡、塌坡、流土等险情,多数堤段出现顺堤行水,风浪淘涮大堤等险情。
    1.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防守重点是堤防薄弱段、险工、穿堤涵洞以及风浪冲涮堤段。
    2.防守方案
    (1)当接到水情预报后,沿黄各旗防汛工作由日常的防御工作进入紧张的防洪阶段。要通知沿黄各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关注水情变化,各旗分管防汛的领导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负责;各武装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各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视水情,按照分工加强河势变化及各类险情的观测,切实做好抢险物料和机械的准备工作,组织好工程的防守和险情抢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市、旗两级防汛指挥部要派出专人进行防汛督查,包括对各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的督查。并积极发动村民全力加固防御力量薄弱的堤段,组织人员昼夜巡堤查险,险工险段和穿堤涵洞24小时要有专人看护。同时市防汛指挥部后方指挥系统进入备战状态,做好调动人员物资和机械等准备工作。
    (2)沿河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亲自及时组织一线的巡堤查险、防守,按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堤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上报,各河道管理段做好督促检查、了解、上报有关情况。抢险机械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3)杭锦旗大套子村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修建防洪堤,主要防洪工程是由群众自己修建的13公里护村堤抗御洪水。若黄河来水使护村堤吃水1.8米时,护村堤面临严重威胁,呼和木独镇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调动抗洪抢险突击队,一方面进行加固护村堤,另一方面启动应急撤离预,做好人员的迁移安置工作。此外,达拉特旗田家圪旦村属黄河滩区住户范围,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搬迁,目前只靠群众自己修建的防御标准很低的护村堤,保护着1300多人的安全,若黄河来水使护村堤吃水1.8米时,护村堤将面临严重威胁,王爱召镇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调动镇防汛抢险队,一方面组织全力抢险,另一方面启动应急撤离预案,做好人员迁移安置工作。
    (三)当黄河上游来水后,堤顶高程距河水面垂直高度不足2米时,启动预案。
    此类洪水进入黄河鄂尔多斯段后,堤防吃水一般在2—2.5米以上,全市防汛处于全面紧急状态。各类黄河防洪工程均将受到洪水的严重威胁,薄弱堤段随时都可能出现渗漏、管涌、滑坡、塌坡甚至溃决等各种险情,该级洪水在畅流期较少。
    1.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是堤防高程断面不足,地形低洼,堤防吃水较深,土质较差,渗漏严重,两岸堤距较近的薄弱堤段。
    2.防守方案
    (1)当接到水情预报后,市防汛指挥部有关人员及时到达抢险一线坐阵指挥抢险工作,各旗党政主要领导要立即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现场办公,组织抗洪抢险,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要对当地防洪方面的重大问题,果断决策和部署,及时解决防汛抗洪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市防汛指挥部抽派若干防汛工作组,督查指导各旗抗洪抢险等各项工作。
    (2)各旗水利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好防汛抢险的实施方案,编制好二道防线,市防汛指挥部后方指挥要做好物资调拨、人员机械调动等后勤保障工作。
    (3)各旗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上堤巡查,严防死守,并做好二道防线的抢筑。
    (4)一旦发生险情,要不惜一切代价加固堤防,力保防洪大堤安全,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同时要做好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撤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5)在必要情况下,积极报请上级部门调整上游水库的下泄流量。
    (6)市防汛指挥部后方指挥向军分区、武警支队、预备役90团调遣抢险人员。
    五、附表
    表1:黄河鄂尔多斯段市旗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表2: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汛抢险责任人一览表

    附表1:

    黄河鄂尔多斯段市旗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段落          行政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手机          技术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鄂尔多斯市    杜梓              政府市长                       田小强             市防汛办副主任

    鄂托克旗      尚志强            政府旗长         13322083333   刘立平             旗水利局副局长

    杭锦旗        赵虎              政府旗长         13904773049   郝海荣             旗防汛办主任

                                                                   闫永宽             旗防汛办副主任

    达拉特旗      孟克都仁          政府旗长         13704779616   苏海荣             旗防汛办主任

    准格尔旗      阿木              政府旗长         13947749888   张瑞军             旗水利局副局长

 

 

鄂尔多斯市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二、基本情况
    (一)河流分布情况
    (二)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三)地形地貌、水土流失
    (四)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成因及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五)经济发展前景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职责和分工
    (三)防洪预案的审批
    四、防御洪水方案
    (一)全市各旗区重点防护对象
    (二)山洪沟及滞洪区洪水防御方案
    五、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一)洪水预报
    (二)防洪工程监测
    (三)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工程防护抢险
    (四)迁安救护方案
    一、总则
    (一)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各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定,是鄂尔多斯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施防洪指挥调度、组织抢险救灾的依据。
    (三)本预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治。
    二、基本情况
    (一)河流分布情况
    鄂尔多斯高原地形总趋势是中部高四面低,所以诸河呈放射状向四周排泄地表积水。现在我市境内主要分布着40条大小河流。西部有发源于鄂托克旗查汗淖苏木的都思图河,主河道长165.8公里,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流水系不太发育,最后流入黄河。还有发源于杭锦旗西部高台地的巴拉贡沟、朝凯沟、水泉沟、狼嚎沟、磨石沟,流域面积在145-183平方公里之间,主沟长在23-43公里之间;北部有十大孔兑:毛不拉孔兑、卜尔色太沟、黑赖沟、西柳沟、罕台川、壕庆河、哈什拉川、母花沟、东柳沟和呼斯太河,均发源于鄂尔多斯高原南北分水岭的东胜梁地,基本呈平行分布,流向从南向北然后进入黄河。流域面积213-1262平方公里之间,河流长度在34-111公里之间;东部丘陵山区水系有:皇甫川、窟野河,均最后注入黄河。皇甫川水系由十里长川、纳林川组成,窟野河水系由桲牛川、乌兰木伦河组成。境内乌兰木伦河流域面积最大为3065平方公里,十里长川最小为673平方公里;南部有无定河水系:主河有红柳河,支流有海流图河和白河。红柳河发源于陕西省定边县,在鄂尔多斯境内主河道长110公里,海流图河、白河均发源于乌审旗境内,河网密度小;内陆河有14条:摩林河、陶赖沟、昆都伦河、沙拉沟、扎萨克河、台格庙河、楚鲁图河、红庆河、伊力盖沟、杆占庙河、叶力摆沟、掌岗图河、昌汉渠、特并庙沟,这些河流的特点是所属流域为波状草原区,河流短,年径流少。
    (二)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鄂尔多斯高原深居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受极地气团影响,形成了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为西北气流控制,只有盛夏季节东南季风带着海洋水汽输入内地,形成降水过程。降水量东南部多、西北部少,年降水从440毫米逐渐减少到150毫米,全市平均年降水量293.6毫米,降水量以降雨为主。降水量少而集中,7-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60-70%的降水量。降水强度大,常有暴雨发生,全市暴雨中心有两处:一是以东胜区为暴雨中心的地区,二是以乌审旗达布查克、乌审召、呼吉特一带为暴雨中心的地区,内蒙古中西部有三个暴雨中心,鄂尔多斯市就占有其中的二个,表明鄂尔多斯市是自治区暴雨较多的地区。
    (三)地形地貌、水土流失
    鄂尔多斯市位于鄂尔多斯高原,是一个近似方形台状的干燥剥离高原,地面起伏和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程一般在1000-1500米左右,境内河流短而稀少。地貌可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型、丘陵沟壑型、沙漠型、波状高原型。
    鄂尔多斯市东部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最严重,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1.16万吨/平方公里,其次是北部十大孔兑流域,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模数为0.43万吨/平方公里,实测纳林川最大断面平均含沙量高达1550公斤/立方米,全市河流向黄河年输沙总量为1.5亿吨,约占黄河年输沙量的1/10。
    (四)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成因及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据统计,从1950年至2003年53年间,鄂尔多斯市因山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8亿多元,其中农村为5亿多元,城镇为3亿多元。
    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国有三条沙漠暴雨中心,我市就占有两条,分别是乌审旗乌审召、呼吉尔特和东胜地区;二是我市年均降水量仅有293.6毫米,且70%的降水量集中在7-8月的主汛期,常有暴雨发生,再加上山洪沟众多且坡度较陡,山洪来临时短时间呈现出峰高量大挟沙多,极易造成洪涝灾害。
    由于山洪沟防御工程建设的投入,一直是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筹解决,加之山洪沟又多,目前只有十大孔兑的下游段,修建了防御标准不足10年一遇的低标准堤防,根本不足以防御较大洪水,因此,我市对防御山洪灾害缺乏工程手段。
    (五)经济发展前景
    目前,鄂尔多斯市境内已探明的煤炭储量1496亿吨,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天然气已探明储量7504亿立方米,还有正在勘探中的石油、天然碱、食盐、芒硝、石灰石、石膏、高岭土等矿藏。随着能源产业的强劲增势,能源产业扩大总量与资源转化同步推进,煤转电、高载能、煤焦化、天然气转甲醇等迅速发展,快步延伸,附加值明显提高,形成了北方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杜梓市长担任总指挥的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发改、水利、气象、民政、财政、建设、交通、公安、卫生、水文、煤炭、通讯、商务、水保、国土资源及重要工矿企业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职责和分工
    1.鄂尔多斯市对分布全市的40条山洪沟、1个滞洪区的防洪实行分条、分区负责制,即由各旗区负责流经其辖区山洪沟及滞洪区的防洪。
    2.山洪沟及滞洪区内一般水利配套工程的防洪任务,一般由所在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群众配合负责,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当山洪沟及滞洪区的防洪工程,发生特大洪灾、重大险情时,由市和各旗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各旗区所属山洪沟的防洪由各旗区具体负责。
    当山洪沟内重点水利工程,发生特大洪灾、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3.各旗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制订本辖区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预案,组织抢险队伍,划分防守山洪沟及滞洪区段落,落实抢险救灾措施,做好山洪沟中入口及出口的清障,掌握汛期水、雨、工情,做好预报工作,组织和监督巡堤查险及抢险的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命令,清理和补充防汛物资,整顿防汛队伍,汛后进行资料整编和防汛总结。
    4.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凌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履行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一律免除路桥费用。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水文部门:负责汛期各所属水文站点人员及设施防凌防汛安全,承担水文测报、报汛的任务。当流域内降水、冰凌和河道、水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凌情的适时情况,同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市防汛指挥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三)防洪预案的审批
    各旗区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预案由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负责防洪的单位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防御洪水方案
    (一)全市各旗区重点防护对象
    涉及到重点防护范围的乡、镇、苏木有:查布、巴拉贡、杭锦淖、中和西、乌兰、昭君坟、解放滩、大树湾、树林召、德胜太、王爱召、榆林子、白泥井、吉格斯太、蓿亥树、长滩、纳林、新庙、河南、纳林河、乌兰木伦河等。主要保护以上乡、苏木、镇所属山洪沟两岸村庄、林地、草场及农田、交通、桥梁、水利工程、企事业单位、学校基础设施免遭水害,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山洪沟及滞洪区洪水防御方案
    鄂尔多斯市主要40条山洪沟和1个蓄滞洪区,防洪工程非常薄弱,现只有防汛重中之重的达旗十大孔兑建有标准低、抗洪能力差的防洪工程。护村坝、护田坝大多数为群众自发修建的民堤,其标准较低,工程质量差,加之管理不善,大部分带病运转。再加上坝体结构大多为土坝,土质差,河床淤积非常严重,若遇现状堤防标准内洪水时,要加强巡堤查险,密切观察堤防,避免出现淘堤、溃坝险情;若遇达到现状堤防标准洪水,一方面加强抢护,另一方面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具体的抢护方法为下抛铅丝石笼。未达到标准民堤的抢护方法是采用塑料编织袋装土七、八成后,将袋口缝严铺砌加高山洪沟道及滞洪区防洪堤坝。若遇超过现状堤防防御标准的洪水,立即启动应急撤离预案。
    五、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一)洪水预报
    汛期由鄂尔多斯市水文局负责,每日定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也要每日定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山洪沟及滞洪区堤坝运行情况及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市防办报告,同时由旗区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及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无水文监测站的山洪沟,由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设临时监测站,发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二)防洪工程监测
    防洪工程监测是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监测项目、测次、观测责任、报告制度等。
    1.监测项目
    山洪沟监测:各旗区安排监测人员认真监测山洪沟主流线的摆动方向、洪水的走势变化、洪水位的上涨情况、河床淤泥情况、河中洲滩及对岸边滩的冲淤变化情况、险工贴流范围及主流顶冲点上堤下挫位置及变动情况、山洪沟弯段主流线顶冲位置、工程附近流态观察(有无漩涡、回流现象,它们的范围、弧度有无变化等)。
    滞洪区堤坝工程监测:
    (1)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于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于一般裂缝应加强观察,密切注意其变化趋势,并对裂缝加以防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2)对背水坡、接合部、堤脚一带注意观察有无散浸、漏水、管涌、流土、沼泽化及地面凸起等现象。
    (3)观察防洪堤坝及坡面有无塌陷,护坡块石有无翻起、松动、塌陷、架空等现象。
    (4)观察防洪堤坝坝身有无挖坑、取土、开缺口、搭栅屋等人为损坏现象。
    2.观测次数:对滞洪区堤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主汛期不得少于2次/日。对乌兰木伦河、无定河、都思图河、狼嚎沟、毛不拉孔兑、卜尔色太沟、黑赖沟、西柳沟、罕台川、哈什拉川、母花沟、东柳沟、呼斯太河、十里长川、纳林川等较大山洪沟及恩格贝滞洪区堤坝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1次/日。其余各山洪沟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2次/周。
    (三)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工程防护抢险
    1.汛期工作制度
    巡查制度: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重点防洪堤坝和山洪沟防洪工程,及时了解防守堤坝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
    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了解巡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一班的人员必须在已巡查的防洪堤坝段将出现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包括水情、工情、工具、物料数量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汇报制度:交接班时,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巡查情况,值班人员平时一日一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随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抢险情况要及时上报。
    信息上报制度:灾情信息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业、工交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奖惩制度:对防洪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的要给予批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要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各类险情的抢险措施
    裂缝:要立即检查防洪堤坝基是否被淘刷而导致塌陷或倾斜,严密观察其变化和发展,并及时对坝基采取加固措施,同时填塞缝口。横向裂缝易被水穿透导致堤坝决口,采用横墙隔断法。纵向裂缝采用开挖回填法,以免雨水进入。
    管涌:抢护方法采用反滤铺盖法,铺筑前应先将作砂石反滤铺盖范围内的软泥、杂物清除,对其中涌水涌砂严重的出口用砂石料或块石填塞,等水势消落后,在已清理好的有管涌群的面积上,自下而上铺盖粗砂20厘米,小石子和大石子各一层,厚度均约20厘米,最后压盖片石或块石一层。
    散浸:抢护方法采用临河截渗,背河导渗。砂石导渗沟或梢料导渗沟,开沟形式有纵横沟、“Y”字沟和“人”字沟,沟的尺寸和间距,一般为深0.5—1.0米,宽0.5—0.8米,顺堤坡方向的横沟每隔6—10米开一条,施工时先顺堤脚开挖排水道,然后沿堤坡上布置导渗沟,导渗沟要与排水沟相连,逐段开挖,逐段填料,一直做到堤坡出现渗水的最高点以上。各旗县根据情况选择砂石梢料及导渗。
    漫溢:抢护方法为加土袋子堤,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土七、八成满后,将袋子缝严,不要用绳扎口,以利铺砌。土料一般用粘性土较好,颗粒较粗或掺有砾石的土料也可以使用。铺砌土袋距临水堤肩0.5—1.0米,袋口朝向背水,排砌紧密,袋缝错开,每砌一层要和下一层交错掩压,使土袋临水面形成1∶0.5左右的边坡。子堤基部临水面再叠铺1—2排土袋。
    崩塌:抢护方法是下抛铅丝石笼或塑土枕,一次下抛铅丝笼或塑土枕2—3立方米。
    3.防守人员配备
    山洪沟及滞洪区:当洪峰流量超出警戒水位时组织专人在山洪沟及滞洪区险段昼夜巡护。
    重点山洪沟及滞洪区由各地负责组织群众进行护防。
    4.部队动用
    若遇山洪沟发生特大洪水,可根据需要动用驻地部队抢险,在抗洪抢险期间由当地或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指挥,人数由具体情况而定。
    5.抢险队伍
    根据《防洪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各旗区必须组织防汛抢险队伍,以乡、村为单位编成大队、小队,分别将人员按设防水位组成一、二线队伍,当洪水水位在警戒线以下时,由该山洪沟及滞洪区堤坝所在乡镇(苏木)村自行组织防守,一线人员上堤,由各乡镇(苏木)分管水利的领导带领设防;超出警戒水位时,调用二线队伍,由旗区、乡镇(苏木)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布防,做到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
    除上述常规防洪队伍外,各旗区及乡镇、(苏木)、村还应组织抢险突击队,由有防洪抢险经验的骨干组成,编队人数依具体情况确定。
    抢险突击队由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集中待命,随时听候调动。
    6.岗位责任制
    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旗区防汛指挥部制定《总指挥、副总指挥岗位责任制》。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防办主任岗位责任制》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乡镇、(苏木)防汛机构也应制定岗位责任制。
    7.通信联络
    为了迅速及时地掌握水(雨)情、山洪沟及滞洪区防洪堤坝运行状况,正确作出科学预测及安排,各旗区防汛机构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通信畅通。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至少配备移动电话2部,有线电话2部,无线电台1部,传真机1部,计算机2台,防汛指挥车1辆。
    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至少配备移动电话1部,有线电话1部,无线电台1部,传真机1部,计算机1台,防汛指挥车1辆。
    各山洪沟及滞洪区、重要涵闸及蓄水建筑物监测人员要配手机,随时报险。
    8.物料准备
    为了圆满完成防洪抢险的任务,实施防洪预案所用的物料、设备,如石料、编织袋、铅丝、救生设备、照明及车辆运输工具等,应在汛前准备完毕。各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各山洪沟道及滞洪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所需物料的种类、数量,负责各防洪物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分配。
    9.总结
    各旗区防汛机构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各山洪沟道及滞洪区堤坝防汛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国家规定的报表要求逐级上报。
    市及旗区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防汛抗洪的情况举行总结大会,表彰抗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迁安救护方案
    1.迁安救护措施的落实
    组织山洪沟口和滞洪区群众迁移安置,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严密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各旗区各单位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由农业、民政、交通、公安、卫生、物资、商业、粮食部门参加的迁安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的迁安救护工作。有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乡、包村、包滞洪区、包山洪沟、包单位、包户责任制。团结一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各乡镇(苏木)村各单位要以基干民兵为主组成一定数量的迁安救护队,各村成立迁安救护班,帮助群众搬迁。紧急情况下,通过旗区武装部,申请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持。
    2.层层制定山洪沟与滞洪区村民迁安方案,扎扎实实做好迁安准备工作
    各旗区乡镇(苏木)、各单位都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迁安救护方案,并报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核审报市防汛办备案。在制定山洪沟及滞洪区村民迁安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迁安村社单位、人数、安置目的地、撤退路线、道路通行容量、运输工具、通信联系、途中饮食、故障处理、防雨照明、交通指挥、紧急抢救等因素,通盘运筹,力争使制定的迁安计划切合实际,周密合理,便于组织实施。一旦洪水来临,群众的迁安撤退有条不紊。
    3.搞好宣传教育,增强山洪沟道及滞洪区群众的避洪意识
    迁安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必须到群众中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要派出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山洪沟口及滞洪区到户进行宣传发动,使群众牢固树立防汛意识、迁安自救意识,理解国家迁安,避洪决策,舍小家顾大局,自觉服从全局利益。按照“乡对乡、村对村、人对房、户对户”的四对口要求,做好迁安的各项工作,赶时间、争速度,在洪水到来之前将群众安全转移出去。
    4.强化预测预报,迅速传播洪水信息
    洪水预测预报是群众搬迁,组织抢险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预警设备的作用,及时传递洪水信息,保证山洪沟及滞洪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转移。旗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乡镇(苏木)各单位要对汛前预警反馈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和维修,将预警接收机、反馈手机随时保护好。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派人送信等方式进行扩散传播。旗区每个单位和山洪沟口及滞洪区家庭和个人都知道洪水信息和各项要求,绝不允许出现死角。
    5.筹划好迁安运输工具和救护道路
    为了保证山洪沟及滞洪区群众和财产的顺利转移,旗区乡镇(苏木)各单位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车辆、船只等运输工具进行摸底登记,搞好维修养护,确保搬迁救护需要。对条件较差、车辆较少,不能满足搬迁要求的单位,要预先安排对口支援单位,落实支援车辆。在搬迁过程中,任何单位的车辆都应无条件服从抢救组织的统一调度。迁安救护道路是迁移的动脉,必须提前做好安排。对山洪沟口及滞洪区面积大、迁移人口多、撤退道路少、迁移难度大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好撤退道路,事前制定好撤退路线,尤其是维护好交通秩序、防止道路阻塞。

鄂尔多斯市防洪工作指导性预案

    目录

    一、暴雨洪水预报警报
    二、洪水响应(一)
    三、洪水响应(二)
    四、局部灾害响应
    五、报灾救灾

    鄂尔多斯地处黄河上中游地区,受黄河上游来水和暴雨洪水频繁袭击,严重制约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黄河不决口、孔兑不死人,共同做好全市防洪减灾工作,编制本预案。
    各旗区重点城镇、重要工矿企业及重要堤防、中小型水库、各大孔兑相应编制单项防洪预案。
    一、暴雨洪水预报警报
    汛期(每年6月15日—9月15日),直接获取防汛信息的单位应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重点密切监视天气和黄河、山洪沟、水库、闸坝水位变化情况,在黄河洪水、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信息和洪水警报。
    (一)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坚持汛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班。
    2.密切监视全市云、雨、水情。
    3.负责发布防御黄河洪水、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4.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督促黄河、水库的防洪调度。
    6.组织防汛、水利、气象专家组。
    (二)市气象局
    1.坚持汛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班。
    2.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天气发展趋势。
    3.发布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
    4.及时向市防汛办通报有关情况。
    (三)市各新闻单位
    1.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定时发布黄河水情、天气预报或暴雨警报。
    2.做好防洪减灾的宣传工作。
    (四)市水利、建设、交通部门
    1.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做好河道整治、维修加固、河道清障规划、维护河畅、防洪安全;做好病险水库和除险加固计划、维护各大孔兑防洪安全;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督促限期除险,确保安全。
    2.建设部门要做好危房的整治工作。
    3.交通部门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
    (五)市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要加大防汛抗灾资金的投入,要确保旗区特大防汛基金按时到位。
    二、洪水响应(一)
    当发生洪水(洪水距防洪堤顶垂直高度2米时,全市12小时降雨量30毫米)或冲淘距堤脚100米、准格尔旗部分地段20米时(及时抢护),发出预警,市域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旗区、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市防汛指挥部重点密切监视黄河洪水和孔兑洪水及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做出防御部署。
    (一)市防汛指挥部
    1.至少有一位领导坐阵指挥。
    2.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防洪抢险抗灾搬迁工作。
    3.督促对中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二)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加强值班,实施领导带班。
    2.加密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重点区域、黄河、孔兑、中小型水库的雨情、水情、险情、工情。
    3.召集专家组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
    4.研究、分析可能的危害,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5.向市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期。同时了解、反馈各旗区、各部门防御动态。
    6.掌握重点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督促做好黄河、孔兑、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
    7.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及自治区防汛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市气象局
    1.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
    2.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
    3.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
    (四)市各新闻单位
    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及时通报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灾情。
    (五)市水行政部门
    1.了解黄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2.了解市域中小型水库蓄水情况、孔兑洪水情况,对水库实行监控。
    3.对堤防险工险段险点、病险水库、堤防、闸坝安全渡汛措施的实施重点督查。
    (六)市电力、通讯、卫生部门
    1.电力部门要确保输电线路、设备正常运行,优先保障防汛抢险用电。
    2.通讯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传递防洪信息。
    3.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
    三、洪水响应(二)
    当发生洪水(洪水距防洪堤顶垂直高度不足2米时,全市12小时降雨量70毫米)时,启动预案。市域内特别是城市和一些工矿企业发洪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黄河及孔兑洪水造成险情丛生。市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黄河洪水,暴雨洪水发展趋势。重点对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做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部门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前述一般洪水各项工作外,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一)市防汛指挥部
    1.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2.指挥长坐阵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协助指挥长工作。
    3.审议并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
    4.协调市、旗区、乡镇(苏木)各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的工作。
    5.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抢险紧急动员令。必要时建议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二)市政府办公厅
    1.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
    2.具体协调军分区、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3.必要时代表市政府向军分区、自治区军区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组织召开专家组会商会议,提出保障重点地区、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洪建议。
    2.向市防指提出紧急防汛期的建议。
    3.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
    4.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督促黄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防洪调度,并实行严密监视。
    5.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出处理方案。
    6.督促各旗区乡镇(苏木)组织力量,按有关洪水风险分析成果,洪水水面线以下群众全部撤离指定地点。
    7.协调各旗区各乡镇(苏木)、各部门抗洪抢险力量和物资的投入。
    (四)市气象部门
    加密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五)市各新闻单位
    1.做好水情、雨情、工情信息的传播,及时播放市防汛指挥部的防洪抢险指令、部署。
    2.做好救灾工作报道,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六)市国土资源部门
    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方案。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阔大。
    (七)市水行政部门
    1.市水利部门全力投入防御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2.督查、监控黄河重要堤防险段、重点病险水库、闸坝以及山洪沟和滞洪区安全度汛措施。
    3.加强技术力量、深入一线,指导抢险工作。
    (八)市建设、教育部门
    1.危房群众全部撤离,提出危房的防治措施。
    2.学校全部放假,做好在校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九)市电力、通讯部门
    1.紧急部署防御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
    2.防汛应急设备、抢险队伍全部投入,确保防汛等有关部门的用电和通讯畅通。
    (十)军分区、武警、预备役、公安干警
    1.防洪抢险机动队伍全部投入。
    2.市域内的一切交通道路实行管制。
    3.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群众安全撤离洪水淹没区。
    (十一)市卫生、商务、交通部门
    医疗队、后勤保障、物资运输队全部投入,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粮食到位。
    (十二)其他部门
    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确保不死人、少损失。
    四、局部灾害响应
    当发生局部灾害(如水库出现严重险情、垮坝、山体严重滑坡、堤防决口等)情况下,在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单项防洪预案要求,做好抗洪工作。
    五、报灾救灾
    当发生上述洪水造成损害和局部灾害情况,洪水退落后,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修复灾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一)市防汛指挥部
    1.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救灾会议。
    2.市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
    3.向自治区防汛部门汇报灾情和汛情。
    (二)市政府办公厅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向自治区汇报灾情,争取自治区的支持。
    (三)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继续严密监视洪水走向和动向,直到洪水位降到警戒线以下。
    2.协同市民政部门,收集灾情,共同会商、核实、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市民政部门
    1.组织并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
    2.组织向灾区紧急调用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3.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4.协助市防汛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5.必要时,代市人民政府草拟灾情报告,组织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
    (五)市公、检、法部门
    组织市旗区、乡镇(苏木)公安干警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它应急措施。
    (六)市卫生部门
    1.组织市旗区、乡镇(苏木)医疗队伍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2.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3.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七)市教育部门
    组织做好各类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市商务部门
    组织救灾物资、粮食的分配和调运,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九)市交通部门
    1.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2.部署、指导灾区抢修交通主干线,安排水毁路段的修复。
    (十)市电力、通讯、供水部门
    组织布置水毁的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和供水管网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的供电、供水和对外联系。
    (十一)市农牧业部门
    组织布置灾后农牧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牧区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十二)市水利行政部门
    1.指导灾区急处理农业灌溉和乡镇(苏木)生活、生产供水。
    2.帮助指导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和除险加固。
    (十三)市国土资源部门
    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帮助整治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十四)市财政部门
    1.统筹安排市旗区级救灾补助资金。
    2.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

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指挥部
    2.2旗、区防汛指挥部
    2.3其他防汛组织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I级应急响应
    4.3Ⅱ级应急响应
    4.4Ⅲ级应急响应
    4.5Ⅳ级应急响应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8指挥和调度
    4.9抢险救灾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信息发布
    4.13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6善后工作
    6.1救灾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蓄滞洪区补偿
    6.5灾后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沟通与协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7.5预案解释部门
    7.6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等技术规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冰凌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凌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自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工业生产和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4.4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坚持防汛工作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各旗、区人民政府也要设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和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工作。与防汛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2.1市防汛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鄂尔多斯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日常工作,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
    武警鄂尔多斯市支队长
    预备役90团团长
    市长助理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鄂尔多斯军分区、武警鄂尔多斯市支队、预备役90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农牧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水土保持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文局、市煤炭局、市电业局、网通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电信鄂尔多斯市分公司、联通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移动鄂尔多斯市分公司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1)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指挥权。
    (2)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3)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
    (4)组织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负责发布全市的汛情、灾情。
    (5)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商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6)负责下达监督检查防汛调度指令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情况及时上报。
    (7)当发生防汛险情时,及时启动市级防洪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8)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凌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履行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一律免除路桥费用。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部门: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安全度汛的工作。组织并监督完成水保工程的除险修复,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的监测和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水文部门:负责汛期各所属水文站点人员及设施防凌防汛安全,承担水文测报、报汛的任务。当流域内降水、冰凌和河道、水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凌情的适时情况,同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市防汛指挥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2.1.4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汛期统一调度全市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江大河分水枢纽的水量。
    (2)负责市本级防汛行政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和检查旗区防汛行政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大江大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指导和审查各旗区的防御凌汛、山洪、泥石流等预案。
    (4)负责组织汛(凌)前、后的防汛(凌)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防汛工作意见、市本级安全度汛应急工程建设意见和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市防汛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防汛抢险和减灾先进技术培训、推广工作。
    (6)负责全市的洪涝灾情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汛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各地防汛动态,分析防汛形势,提出工作部署意见。
    (7)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