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一是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着力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抗生素等问题。查处案件311件,涉及金额190万元,停业整顿27家涉药单位,吊销证照2家,取缔无证经营12起,限期整改22家。二是加强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共检查被拆迁户11929户3.6万亩,检查依法依规强制拆迁222户103亩,查处强拆案件3件。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开展道路执法专项治理3次,大排查8次,解决问题300余个,查处案件8件,处理5人。
以创新方法、创新机制为手段,不断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质量和效果。市纪委将涉及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行政处罚等事项行为的88个部门和行业重点科室、基层站所、关键岗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对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39个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及重点窗口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并将28个市直部门中188个关键岗位人员列入评议范围,进行全面评议考核。对于评议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整。2011年,市直3个部门和单位被授予了“免评”单位称号,4个基层站所被授予“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点”称号,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依托蒙汉语“行风热线”,督促部门和行业切实履行职责。共播出行风热线121期,受理问题1508个,及时答复率为96.7%。
以深化民主、扩大公开为主线,不断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和“三资”管理听证制度,成立专门机构集中时间对农村牧区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保障农牧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目前,全市有642个村嘎查已全面推行“四权四制”,选出村民代表17585人,累计议定事项1525项,全年共举办反腐倡廉教育培训167次,16748人参加培训。不断强化组织监督,构建起“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评议监督机制、“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机制。429个嘎查村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对137名基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642名干部进行述职述廉。组织村民对5380名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8名苏木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4件,处理干部11人。不断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便民服务机构196个,为群众办实事6万余件(次),受理各类信访问题1000多件(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