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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法院做好假释回访调查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日期:   2010-07-29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孙小强                      

  为了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创建和谐稳定的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积极开展了假释回访调查工作。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到达旗、伊旗、杭锦旗对2008年、2009年鄂尔多斯监狱和内蒙古伊金霍洛监狱假释的罪犯进行了回访调查。调查组深入到村社、街道社区、基层派出所与假释罪犯、假释罪犯的担保人、基层派出所的监管干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谈,全面详尽地了解了假释罪犯的生活工作及思想改造情况。

  在回访交谈中,审监庭教育、告诫假释罪犯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遵守执行假释的有关法律规定,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面对社会及今后的生活;希望假释人员遵纪守法,不忘前车之鉴,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要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勉励他们勤劳致富,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回访调查,既全面掌握了假释人员的改造情况、思想动态,加强了对假释罪犯出监后的管理,又宣传了法律政策,与基层派出所、假释罪犯的担保人加强了沟通和联系,为今后的假释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