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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多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6:48:31      作者:王素梅      来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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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对上海庙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证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作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 “五专”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制作过程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

三是严防严查严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有防控指南、防控制度(包括食品安全制度) 、人员及岗位职责、防控第一责任人、防控物资消杀物品的储备,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的“五专五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自查、消杀和晨检等相关工作,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提倡"光盘行动"。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饭桌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 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过程,有效传递食品安全知识,拒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

五是创新监管举措,推动社会共治。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风险管控”智慧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堂通过内蒙古风险管控平台进行每日自查工作,并鼓励学校(幼儿园)食堂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完善服务体系。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让学校牢固树立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了管理机制,落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从而预防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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