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消除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根本性、源头性问题为目标,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特点及地区实际,不断制定完善针对性措施,持续大力度推进根治欠薪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已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六个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实现了农牧民工由入场施工至退场结薪的劳动权益的全过程维护。
抓好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包括临时用工在内的进场农牧民工需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种、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月工作量核算办法、支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抓好实名制考勤管理环节。农牧民工进场施工前全部实名登记,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组织农牧民工本人每月对考勤记录签字确认,杜绝代签,并在维权公示牌中张贴公示。
抓好工作考核结算环节。按照农牧民工出勤情况和劳动合同约定计酬标准,按月结算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牧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核查,并通过专户发放。对农牧民工中途退场或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明确工资支付时限及程序。
抓好工资款拨付管理环节。建设单位按月将工程进度款中人工费用拨付到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通过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农牧民工本人账户。
抓好退场结薪告知环节。在建项目制作“农民工退场结薪流程图”,并在工人宿舍、食堂、实名制通道口、项目部等醒目地点摆放宣传,确保农牧民工充分了解全部结薪、退场环节。
抓好欠薪线索处置环节。充分发挥项目现场“农牧民工维权调解室”作用,对苗头性、隐患性线索及时介入,实现未诉先办。对涉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导致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牵头督办;对依法维权存在困难的,联系司法、工会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对具备支付条件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对在欠薪判定等方面存在争议纠纷,或超出法定维权期限协调无果等情况的,积极引导双方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