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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5-10-11 16:0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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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2日至8月15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鄂尔多斯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2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有力推进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鄂尔多斯市40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1项,29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督察期间转办的278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6次、政府常务会议29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5年3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长对全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问题整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整改攻坚行动,各旗区、各部门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党办发电〔2025〕5号),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综合运用调度督办、暗访督导、公开公示、销号管理等方式,有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督考衔接、督纪衔接机制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类指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 

  精准严肃问责。按照自治区移交的《鄂尔多斯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市委书记作出批示市纪委监委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成立追责问责专项工作组,迅速、准确核实损害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二、抓紧抓实督察问题整改,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落实“四水四定”。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155号)、《鄂尔多斯市节水行动方案》(鄂府发〔2025〕10号)、《鄂尔多斯市“农业节水提升年”行动方案》(鄂农牧发〔2025〕73号),健全“四水四定”实施机制。二是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分解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并纳入市对旗区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强化重点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全市8个工业园区(开发区)均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12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均已通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6个获水利部批复。四是强化农业节水,实施以水肥一体化为主的农艺节水10万亩品种节水10万亩结构节水81万亩耕地轮作14.4万亩。是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创建,完成30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和4家园区创建。六是加快推进矿井水管网连通工程,全市利用疏干水配置项目560个,配置水量25710.72万立方米。 

  (二)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一是认真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将绿色转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五五”时期鄂尔多斯发展基本思路》,加快产业链与科技链融合,编制《鄂尔多斯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图谱》,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二是推动发展结构向“新”向“绿”转变,2024年全市非煤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6.4%,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2.1%、261.3%、246.1%,新能源装机规模2124万千瓦。三是推动发展方式向集约节约转变,2021年—2024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3.8%,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的151%。 

  (三)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一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十四五”期间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89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至61.9%,连续三年在全区水土保持考核中位列第一。二是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完成西柳沟、毛不拉两条孔兑治理,人工治理面积572.25万亩,建成淤地坝509座、谷坊1268座。三是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3年以来完成林草生态建设2382万亩,林草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0%以上,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率分别达40%、80%。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度大气环境质量“微克改善”行动方案》(鄂环委办发〔2025〕40号),狠抓重点治污任务落实,持续深化棋盘井蒙西区域综合治理,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项目、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等20项任务。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25年新增完成2089户,总计达到45606户。2025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2天,优良率84.0%,相较2024年同期优良天数增加4天,优良率上升2.7个百分点。 

  (二)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全市68处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113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8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全市21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优良率100%。 

  (三)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全市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均符合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形成地下水相关各类成果58项、管理技术模式11项、典型案例14个;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加强,2025年完成1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累计完成48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9%。 

  (四)持续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查整治,排查固体废物堆存场所87个,发现问题14项,完成整改10项、4项正在整改;推进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建设,516家单位完成自评估工作,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完成88家单位评估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业固废产生强度由2020年的6.0吨/万元下降到2024年的3.8吨/万元,降幅达31.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由2020年的37.45%跃升至2024年的70.74%。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持续用力抓实抓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切实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得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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