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闯新路、进前列”行动目标和“三个四”工作任务,深入研究谋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更好地为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提供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决策参考,根据《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重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目录
1.关于鄂尔多斯市基于绿色能源开发推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
2.关于鄂尔多斯市建设西部地区产品和服务贸易中心的战略思考;
3.关于鄂尔多斯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二、选聘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民间智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单位需具备课题研究资质,应具有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属行业领域内知名度较高的前瞻型研究类机构,研究业绩在国内较为突出,研究成果得到业界高度认可,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申报单位需有与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合作经历(包括地市级),拥有丰富合作经验,研究成果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包括地市级)高度肯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2023年11月1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研究要求。课题承担机构要树立课题项目全链条思维,切实把“课题研究+”(+政策、产业、项目、资金、科技、人才、市场等)理念贯穿课题选题、研究、结题和成果运用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课题成果落地落实,助力鄂尔多斯“双招双引”提质增效。
(三)课题组设置。申报单位要精心组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方向和业务水平负责。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项课题,每项课题仅可设置一个课题组,同一单位不同课题组交叉人数不超过课题组总人数的20%。课题组由课题组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组成。课题组负责人作为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低于4人,需具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社会实践经历。每个课题组确定一名联络人。
(四)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统一组织课题申报,每项课题均需填报《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六份),申报材料统一采取A4纸打印,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邮寄方式申报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及申请书扫描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公开选聘课题”字样)。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研究资质证明、研究成果获奖凭证及其他佐证申报单位研究实力的相关材料一并附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评标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选聘单位组织评审。
2.公开选聘结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www.ordos.gov.cn)公布。
五、课题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含摘要)。
2.课题进展月度专报。
3.“课题研究+”实际成效情况。
六、联系单位及方式
受理部门: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文明东街国泰商务广场T5号12楼1209室(邮编:017200)
联 系 人:孙蕾、杨宇
联系电话:0477-8391209
电子邮箱:ordosfzyj@163.com
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