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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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 

办公电话 

8588453 

  

投诉电话 

8588453 

邮政编码 

017200 

传真号码 

858846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 

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5—16楼 

办公网址 

http://xczxj.ordos.gov.cn/ 

电子邮箱 

SXZJZHK@163.com 

职能 

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目前,机构职能还未调整。 

原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规定如下: 

  主要职责: 

  (一)开展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党政干部包联贫困户,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贯彻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确定和调整扶贫工作重点苏木乡镇、嘎查村的数量、范围。 

  (七)承担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鄂尔多斯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