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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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办公电话 

0477-8581609 

0477-8581619 

投诉电话 

0477-8581619 

邮政编码 

017000 

传真号码 

0477-85816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办公网址 

www.ordoscz.gov.cn 

电子邮箱 

eedsczj2022@163.com 

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旗区,市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鄂尔多斯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鄂尔多斯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市与自治区财政、旗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政策何自治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依法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