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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应尽快成为鄂尔多斯的新名片

发布日期:2022-12-17                         来源: 分享到:    
留言内容:   在国家“双碳”目标大背景下,我们鄂尔多斯作为国内少有的风能和光能资源富集地区,而且我市电网建设水平高、并网接入和外送条件好,政府应尽快出台措施,鼓励一切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大型和特大型项目要重点抓,小型分布式光伏和风电项目也应大力发展,取消“指标”限制,应用智能电网新技术,鼓励“应发尽发、应并尽并”,快速增加我市外送电力的“绿电”比例,尽快使新能源成为我市另一张就名片。
回复时间:2022-12-17
回复单位: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回复内容:

按照“二十大”关于“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精神,我市积极组织贯彻落实,依托现有风光资源和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多能互补高比例清洁电力供应基地,构建坚强、智慧、灵活的新型电力系统。“十四五”末,全市规划电力总装机1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0%。“十五五”末,全市规划电力总装机达到1.5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亿千瓦。

从开发趋势看,现有布局和可预期项目规模较大。主要包括:一是启动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外送基地项目,着力提高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二是稳步推进保障性新能源建设,积极推进利用新增负荷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建设,加快火电灵活性、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自用新能源装机达到2700万千瓦。

从政策制定看,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鄂尔多斯新能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标准地”建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划和方案,鼓励村集体、合作社、农牧民可通过土地作价入股等形式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和种养殖管护,共享新能源发展红利,助力乡村振兴。正在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建设世界级能源产业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规划方案》等文件,后续将根据国家、自治区新能源有关安排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在政策方面的支持。

    从项目申报看,目前,自治区层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保障性并网消纳和市场化并网消纳两类项目。其中,保障性并网消纳项目每年根据电网消纳情况予以安排新能源建设规模;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根据新增负荷情况,配套相应的新能源建设规模。两类新能源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存在“指标限制”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市根据自治区印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等6类市场化并网项目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参与新能源项目申报工作,截至目前,新增获批新能源建设规模316万千瓦。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坚持集中与分布并重、自用与外送并举、上网与离网并行,充分发挥辖区内新能源、土地、负荷、电网等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实施,实现全市新能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