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业务目标
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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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
1.大气方面:第一季度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量25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16吨;第二季度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量5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32吨;第三季度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量75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48吨;第四季度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量97.58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60.83吨任务。 2水方面:到一季度末减排25%,到二季度末减排50%,到三季度末减排75%,到四季度完成全年减排任务。并完成系统填报 |
2 |
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
深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共享共用,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提供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服务,2022年在项目评审及重大规划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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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深化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
第一季度编制印发年度任务清单,安排部署年度环境综合治理攻坚任务;第二季度持续加强工程督促,落实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第三季度加强未完工项目推进力度,实地督导工程建设,确保落实工程环境效益;第四季度,确保项目全面完成,同步开展台账整理等考核备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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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
第一季度开展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准备;第二季度10项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3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个工业炉窑治理开工建设;第三季度18项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5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3个工业炉窑治理全部开工并加快推进;第四季度,项目陆续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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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入河排污口和不达标断面水体。 |
第一季度督促准格尔旗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第二季度完成国家黄河流域入河排污三级现场排查工作。 第三季度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河干流及重点支流入河排口综合整治的通知》。 第四季度指导旗区制定入河排口整治方案,总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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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壤风险管控,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
第一季度: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我市不涉及。 第二季度:自然资源部门按季度调度并报送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土地变更信息及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信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第三季度:联合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台账核算,完成杭锦旗一个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调查报告评审。 第四季度: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调查及风险管控活动,持续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巩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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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
第一季度:梳理2021年度全市八大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系统报送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2019-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评审验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完成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系统报送。 第四季度:完成其他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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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市、旗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
2022年,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提供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服务,强化项目审批中“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意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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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及智能管控平台,提升气象高分中心综合效能,推动突出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全力保护“母亲河”、打造“幸福河”。 |
2022年4-12月完成前端优化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站)。 2022年6-9月份开始实施基础调研需求工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及相关部门如大数据、气象局、交通局沟通现有资源及管理需求。2022年9-12月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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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大气污染物减量控制,加强棋盘井、蒙西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和矸石火点动态清零,推动煤炭清洁开采运输,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散改集”。 |
第一季度编制印发年度任务清单,安排部署年度环境综合治理攻坚任务;第二季度持续加强工程督促,落实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第三季度加强未完工项目推进力度,实地督导工程建设,确保落实工程环境效益;第四季度,确保项目全面完成,同步开展台账整理等考核备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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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推动龙王沟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
重点流域: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为常态化工作。一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持续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考核补偿办法(试行)》,做好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协同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龙王沟断面单月劣V类问题销号工作。 第四季度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开展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 一季度完成8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梳理工作;二季度完成全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系统填报工作;三季度和四季度调度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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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让绿色鄂尔多斯建设成为全市人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
第一季度完成倡导文明祭扫,绿色低碳生活,保护生物多样性,中央环保督察等宣传。 第二季度完成六五环境日、公众开放科普宣传、低碳科普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科普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以及环保工作动态等宣传。 第三季度完成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排放及环保工作动态等任务。 第四季度完成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十大报告、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生物多样性、地下水及其他环保工作动态等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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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固废智慧化监管平台,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
固废智慧化监管平台: 一季度末按照设计要求平台初步建成。 三季度平台建设完成并实施上线
“无废城市”: 第一季度完成方案编制的经费申请拨付。 第二季度完成《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工作并全面启动方案编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评审稿)》专家论证会;向各成员单位征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四季度印发《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