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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业务目标

发布日期:2022-12-14 17:21:00                         来源: 分享到:    

 2022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业务目标

单位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张众志  

联系人:郝二亮                                       联系电话:0477-8589962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  

目标 

1 

文电运转 

1.探索推行文件前置征求相关意见的做法,大幅缩短办文耗时。 

2.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公文出错率控制在2%以内,切实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3.严格遵守保密各项规定,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2 

会议活动保障 

1.进一步提高会议服务质量,会前精心准备、会中细致服务、会后做好落实,确保每个会议办出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2.严格审批和组织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 

3 

督办督导 

1.落实好各项督查任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达到100%。 

2.全面规范督查工作流程,制定完善督查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 

3.建立信息化督办系统。 

4.建立全市督查员人才库。 

5.负责编发《督查报告》《落实与反馈》《督查专报》和《督查通报》,及时反馈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6.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领域改革年度工作任务,对旗区(部门)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7.负责市委五位一体综合考评工作中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内容的考核工作 。完成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 

信息调研 

1.不断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信息报送机制,将驻京、驻沪专报信息进行整合,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每周编发2期政讯信息,为市领导提供参考服务。 

2.完成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3.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了解外情,不定期收集专家智库建议,并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推动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政务信息报送奖励机制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评价办法以及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跟班学习机制,逐步建立定期通报信息排名情况并签字回传,形成倒逼机制。 

5.加强与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外地先进地区政府办公厅(室)负责信息调研工作机构的对接交流。 

6.逐步将政务信息模板嵌入市人民政府OA办公系统,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智能化水平。 

重点  

目标 

5 

组织人事 

1.采取撤并及新增部分行政科室,优化机关工作结构,达到提质增效的效果。 

2.出台《干部日常考核办法》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 

3.出台《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临聘及调训人员管理,拟按照科室职能为各科室规定调训人员和临聘人员名额,规范调训、临聘人员管理、使用、考核。4.出台《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制度》,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早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6 

蒙文翻译 

1.加强工作规划指导,做好全市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及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的统筹建设管理工作。 

2.按时完成蒙古文版政府公报以及会议材料等蒙古文翻译任务,将蒙古文政府公报发放至全市涉牧地区,覆盖率达到100%,蒙古文翻译率达到100%。 

3.做好全市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的集约化建设工作。 

7 

财务与机关后勤保障 

1.做好机关预决算编报、执行等工作。 

2.落实办理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发放、个人所得税测算调整及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缴交工作。 

3.严格国有资产采购程序,规范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4.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严格采购预算管理,规范采购资金支付。 

8 

外事管理 

1.严审全市因公出访事项,如期完成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达的出访任务。 

2.认真接待我市考察访问的外宾团组,圆满完成外事接待任务,严格把控外事接待经费标准,做到外宾接待不超标不超规。 

9 

政策法规 

1.做好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 

2.做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市人民政府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文件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关规定,明确审核范围、完善审核方式、细化审核工作流程。 

4.各旗区、市政府各部门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事项所附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人 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规范。 

5.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组织会同各旗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6.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重点  

目标 

10 

政府总值班 

1.制定印发《全市值班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完善值班工作考评机制;2.做好市人民政府及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 

11 

机关运行保障 

1.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2.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网络舆情、民族宗教、平安鄂尔多斯建设等工作。 

12 

文稿材料及综合服务  

保障 

  

1.建立共享文件夹和资料汇编,协调其他政务科室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对领导指示批示等事项的督办达到“全覆盖、全过程、全自动”目标。 

2.通过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整体文稿写作能力。 

3.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服务事项占工作总内容比重超过70%。 

4.专人负责定期将中央、自治区以及其他地区领导的讲话、调研、汇报等各类文稿分门别类规整汇编成电子文档,每周利用1-2小时的时间定期学习。 

5.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请示类、报告类公文必须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汇总反馈意见并由所服务市领导审定后,按相关流程有序运转。 

6.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领导批示等工作任务、清单、台账,优化日常沟通对接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定期推进、定期反馈、定期通报机制,提高工作沟通对接效率和质量。  

13 

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年)》《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14 

维护国家安全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 

2.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3.加强情报工作。 

4.加强危机管控工作。 

15 

信访工作 

1.控降越级上访量,整治违法信访。加强越级上访、违法信访行为整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表达诉求。控降赴区、进京越级上访量,赴区、进京上访量以及越级访量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数量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2.组织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推动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妥善化解。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1天,县处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天,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安排1天。 

3.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中央、自治区信访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 100%;省、市级领导包联督办信访事项办结化解率达到100%。 

4.规范基础业务,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 

5.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和重信重访、重复投诉的治理,预防减少重信重访、重复投诉,初信初访事项“月结月清”,对2022年新增重复信访事项“年内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