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业务目标
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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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土空间规划 |
完成旗、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按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造林绿化空间位置;完善一张蓝图数据基础,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抓好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审核,提供规划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健全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推动包含智能选址的业务协同功能全面实现。 |
2 |
村镇规划 |
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指导旗区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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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耕地保护 |
按照自治区下达要求,确保2021年内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1.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3.9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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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动产登记 |
推进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改革。推行不动产产权证书电子证照应用,年内生成不动产权电子证照10万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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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执法监察 |
完成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核实、审核、系统填报、上报工作(以国家下发数据为准);完成2020年度例行督察371宗问题85%的整改;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前期摸排任务(以国家下发数据为准),坚决遏制顶风违建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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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三次国土调査 |
做好“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抓好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有序推动相关工作衔接并促进三调成果 运用,开展并完成2021年度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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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矿区环境综合整治 |
实现地质矿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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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矿山治理 |
建设绿色矿山,完成40个绿色矿山,全面提升矿区环境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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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土地利用 |
加强供地管理,做好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力推进试点煤矿试点范围临时用地组件报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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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矿产资源保障 |
完成煤炭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房子梁、布日其、巴彦柴达木等井田市场出让前期工作。继续按照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推动全市煤炭边角煤炭资源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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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优化营商环境 |
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推动“一次办、一网办、掌上办、帮您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