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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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电话

0477-8580092

 

投诉电话

0477-8589590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8580088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1号

办公网址

http://zjj.ordos.gov.cn/

电子邮箱

esjw509@126.com

职能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印发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鄂尔多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指导和开展行业法治建设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行业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项标准及规范。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本级人民防空方案,指导、监督、检查旗区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组建和管理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室内装饰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和中长期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九)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城镇园林绿化活动和园林绿化研究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苗木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查测评工作。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配合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三)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四)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协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平战转换、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在权限内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批。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十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十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八)负责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对市本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监督旗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行业从业资格以及职业技能的培训、考试、鉴定和岗位资格证书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鄂尔多斯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基本信息

姓名

丁挨玺

职务

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市住建局党组全面工作

姓名

余永崇

职务

党组副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市住建局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

林强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村镇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科(园林绿化管理局)、城市管理科、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姓名

雷特木尔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防工程科。

姓名

周如山

职务

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务审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市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

梁占和

职务

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姓名

吴伊婕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发展、建筑节能、工程抗震设防加固等方面工作。 分管:房地产开发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姓名

徐智勇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人事教育培训、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标准和定额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事教育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补偿科、标准与定额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市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市室内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

李君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人防指挥通信、重要目标防护、疏散基地开发利用、与军事部门联系等方面工作。 分管:防空指挥通信科、重要目标防护科、市人防工程和指挥信息保障服务中心。

姓名

张福成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成员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管方面的工作。

姓名

王小萌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周如山同志负责行政审批方面的工作,协助徐智勇同志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行政审批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姓名

韦向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林强同志负责村镇建设方面的工作,协助王树声同志负责信访维稳方面的工作,负责市局包联驻村、政务公开工作。 分管:村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督查科、综合保障中心。

  内设(下设)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

0477-8580080

 

投诉电话

0477-8580080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507

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行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统计等工作。负责会议文电、机要保密、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文书业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协调政务公开等工作。

机构名称

人事教育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08

 

投诉电话

0477-85980008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402

职能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职称管理、教育培训、出国(境)审核报批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行业从业资格以及职业技能的培训、考试、鉴定和岗位资格证书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岗位资格证书的核发、审验、调转等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督查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377

 

投诉电话

0477-858037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403

职能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政策研究。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综治、重要工作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行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工作。参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机构名称

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

0477-8589755

 

投诉电话

0477-8589755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405

职能

负责综合管理市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和内部审计。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年度预决算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监督等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市直部门住房补贴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行政审批科

办公电话

0477-8395609

 

投诉电话

0477-839560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C407

职能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审批事项公开和“放管服”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

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补偿科

办公电话

0477-8341946

 

投诉电话

0477-8341946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03

职能

组织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集、分配、下达各级各类住房保障资金。指导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统计工作。指导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

机构名称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办公电话

0477-8346225

 

投诉电话

0477-8346225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409

职能

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等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预销售、房屋租赁、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和管理。承担房地产中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管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机构名称

房地产开发科

办公电话

0477-8346652

 

投诉电话

0477-8346652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07

职能

拟订房地产开发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和资金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机构名称

物业管理科

办公电话

0477-8323880

 

投诉电话

0477-8323880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12

职能

拟订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确定物业经营的收费标准。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拟订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标准与定额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87

 

投诉电话

0477-858008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219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项标准及规范。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机构名称

建筑市场监管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86

 

投诉电话

0477-8580086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04

职能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等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检测试验从业人员的管理。承担建筑业企业、中介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督查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负责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48

 

投诉电话

0477-8580048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608

职能

指导监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履行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按规定负责市本级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测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初审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城市建设科(园林绿化管理局)

办公电话

0477-8580007

 

投诉电话

0477-858000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606

职能

研究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年度统计和项目进度调度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环卫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工作。研究拟订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城镇园林绿化活动。拟订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苗木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查测评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研究工作。

机构名称

城市管理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76

 

投诉电话

0477-8580076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609

职能

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给排水、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城镇燃气、供热、公共照明、环卫设施的运行管理。指导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和城镇供热、燃气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机构名称

村镇建设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317

 

投诉电话

0477-858031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602

职能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配合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机构名称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035

 

投诉电话

0477-8580035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06

职能

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绿色建筑发展。指导绿色建材、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认证相关工作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行业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建设工程新材料、新产品的登记备案管理。组织建筑节能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建筑、建材绿色标识评价工作。

机构名称

防空指挥通信科

办公电话

0477-8589567

 

投诉电话

0477-858956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707

职能

组织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区编制人民防空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组建和管理群众防空组织,实编、实组、实训人防专业队。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应急支援任务。拟订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战备数据工程、“人防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跨区域支援行动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为平时应急救援服务。

机构名称

重要目标防护科

办公电话

0477-8580378

 

投诉电话

0477-8580378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706

职能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拟订重要目标防护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编制防护预案、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队伍训练演练。开展重要目标普查,建立重要目标数据库。

机构名称

人防工程科

办公电话

0477-8341970

 

投诉电话

0477-8341970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308

职能

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平战转换、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本级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监督防空地下室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收缴、监督管理市本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人防设施平时使用费。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477-8580025

 

投诉电话

0477-8580025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412

职能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9489

 

投诉电话

0477-858948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505

职能

承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辅助保障性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公开、信息报送、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的协调工作。承担局政务服务和办公区域等后勤保障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挂鄂尔多斯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477-8595630

 

投诉电话

0477-8595630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石油大厦601

职能

参与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建设及中心城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的质量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在建项目建筑务工人员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外埠建筑企业实名制信息平台入网注册及外埠建筑企业的建筑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0471

 

投诉电话

0477-8580471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石油大厦209

职能

参与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拟订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方面政策、制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社保费存量资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319635

 

投诉电话

0477-8319635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兴泰商务广场CBD T2-2504、2505、2507

职能

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商品房及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开展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房产市场信息监控工作,提供房产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390178

 

投诉电话

0477-8390178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租房服务大厅

职能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住房保障规章和政策,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和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维修、租金收缴、退租、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0887

 

投诉电话

0477-858088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石油大厦511

职能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承担住房产业发展状况和前瞻性研究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技术监测分析、预警预报,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建筑节能、城乡减排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技术转让相关工作。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工程(房屋、工程设施、构筑物等)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震后工程震害调查、评估以及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抗震知识普及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0577

 

投诉电话

0477-8580577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石油大厦509

职能

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与处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发展状况与前瞻性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消防设计与施工质量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程。承担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收集、统计、上报相关消防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标准相关信用信息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审验专家库的日常协调维护工作。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人防工程和指挥信息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0383

 

投诉电话

0477-8580383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市住建局701

职能

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指挥信息保障工作。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值班执勤工作,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指挥信息。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指挥通信网络、空情警报预警系统及相关装备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承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任务,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等工作。

承担市本级自建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承担市本级自建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平时开发利用等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477-8588109

 

投诉电话

0477-858810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

(二)CBD-T2 25楼2516、2517、2518、2519、2520、2501、2502

(三)石油大厦4楼(造价科:424、422、421;鉴定科:417)

职能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拟定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记载及个人明细帐建立等工作。承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审批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承担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