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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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电话

0477-511792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办公网址

http://sthjj.ordos.gov.cn/

电子邮箱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具体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旗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审查市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天然气勘探、开采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权限审批或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位设置,按权限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自治区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执行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和设备运营维护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制定监测能力建设规划,负责监测能力建设。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沉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各项配合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统一指挥全市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现场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鄂尔多斯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基本信息

姓名

苏雅拉图

职务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兼任机关党委书记

姓名

孙国栋

职务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主持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姓名

于智忠

职务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综合科、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法规与标准科、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姓名

苏宪

职务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总工程师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环境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市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姓名

玛喜毕力格

职务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大气与矿区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监测站

   内设(下设)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795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机构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

办公电话

0477-5117835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下沉督察期间的配合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日常协调工作。承担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科

办公电话

0477-5117949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法规与标准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927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人事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870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与财务科

办公电话

0477-5110709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管理。

机构名称

自然生态保护科

办公电话

0477-5115746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大气与矿区环境科

办公电话

0477-5118169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旗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核算工作。组织相关科室配合矿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编制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

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793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鄂尔多斯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

机构名称

土壤生态环境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797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机构名称

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

环境管理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848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天然气勘探、开采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天然气勘探、开采领域生态环境规范化管理政策,制定钻井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开展回注井生态环境影响及相关政策研究。协调天然气勘探、开采领域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生态等环境因素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天然气开采领域各项环境因素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机构名称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801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机构名称

行政审批科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办公电话

0477-5111789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报批和跨省转移初审工作,负责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工作。组织三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审批。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机构名称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

办公电话

0477-5117675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现场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477-5111875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

办公电话

0477-5110058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利用在线监控设备对污染物在线监测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整理、统计、分析、汇总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上传的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图像,负责全市联网验收工作,并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同时中心还提供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建立全市环境信息数据库,指导全市环境信息化建设,承担市直环保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电话

0477-5110224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参与处理;负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提交查处建议;依法开展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和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对旗(区)分局环境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对下级环境监察部门环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稽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办公电话

0477-5112017

0477-5111799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核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培训、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

0477-5111791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环保新闻舆论宣传工作。

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477-5111966

 

投诉电话

12369

邮政编码

017010

传真号码

0477-51118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职能

承担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核算、消减方案编制和机动车污染物防治技术研究、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在用机动车检测机构联网监控及技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