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司法局业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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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主要负责人:刘杰    联系人:吴金城  联系电话:8588313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统筹推进依法治市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办公室职责,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切实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开展学习培训宣传,举办1-2期专题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市委党校重点课程。3.适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制定“十四五”期间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规划,全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4.制定《法治社会(2020-2025年)贯彻措施》《法治中国(2020-2025年)贯彻措施》,安排部署依法治市工作,统筹考评、督察、调研,优化督察调研方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督察结果运用,加强调研成果转化,推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2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

1.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法治调研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政府立法咨询、意见建议反馈、委托第三方起草等制度。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2.拟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做好2021年立法计划和重点立法领域工作。高质量完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政务服务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3

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制定《法治政府(2021-2025年)贯彻措施》,着力提升各级政府依法履职能力;2.加大行政应诉办案力度,推动全市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统筹性、综合性。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4.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完备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制度和受理流程,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救济权。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文书质量,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5.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市各旗区政府全部荣获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旗区,市本级在争创自治区法治示范市的同时,积极创建国家级法治示范市。

 

4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高质量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家统编教材政策宣传,促进推广使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深入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行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经常化、制度化。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持续塑造法治乌兰牧骑金色品牌。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旗区、法治单位、法治嘎查村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法治创建标准及考核办法,推进法治创建活动规范化。

 

5.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项活动,命名一批规范化、标准化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全市人民调解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2.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抓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社区矫正案卷大评查和互查互检活动,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考核与分类矫正,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水平。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社会化,不断提升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影响力。3.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聚焦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高危人群,加强动态摸排和监管,做好重大涉黑案件律师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市扫黑办交办的各项工作。4.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提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质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依法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认真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6

延伸公共法律服务

1.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民、集约服务。广泛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更为全面、便捷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继续深化“一村(嘎查、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帮扶”工作,形成法律服务规模效益,组织引导律师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电话平台,积极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持续推动公证改革,增设合作制公证机构,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建立司法鉴定专家库,加强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仲裁影响力。3.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鄂尔多斯考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做好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工作。4.持续推进全市律师工作。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纠纷、依法行政等法律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7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1.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应用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数据研判,提高数据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支撑作用。推广应用鄂尔多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高平台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做好视频系统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可靠。2.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活动,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保障等方面持续用力,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指导基层司法所积极展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3.加强督促考核。各旗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各科室、各直属二级事业单位要根据《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按季度书面向市司法局警务督察科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市司法局将根据《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制定对各旗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各科室、各直属二级事业单位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