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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社会 救助 |
1 |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
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综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各项增幅均达到6%以上,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 |
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
1 |
提高困境儿童养育标准 |
孤儿集中和分散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
2 |
提升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
探索以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高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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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1 |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内新增场所不低于5处。 |
残疾人权益保障 |
2 |
做好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 |
2.开展信息比对,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
基层社会治理 |
1 |
加强社工人才培训 |
1.开展社会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教育。 |
2 |
推进社工站建设 |
探索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中心(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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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三社联动”工作 |
2.持续实施“三社联动”, 推动“五社联动”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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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
3.配合组织部门依法有序推进嘎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