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政府金融办业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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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政府金融办   主要负责人:边子珍    联系人:辛宇   联系电话:8580996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提升金融赋能实体经济质效

(1)聚焦服务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重大项目、工业园区的融资支持。以重大项目为核心,围绕现代能源、先进制造业、基础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项目库,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及时跟进投放进展,推动形成项目“投放一批、审核一批、储备一批”的持续接力格局。

(2)全力服务中小微企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的协同作战机制,在项目融资、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大调度和督导。推广“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优化评级和融资对接功能,提升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使用平台的频率和深度,利用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投放企业信用贷款、帮助企业实现首贷。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素养提升工作,组织开展财务规划、信用建设等关键领域培训,提升中小微企业懂金融、用金融能力。

(3)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广两权抵押和活体抵押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两权抵押和活体抵押信贷投放。

(4)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金融对科技领域的支持力度,协同各金融机构主动与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对接,借力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优势,支持各科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5)推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发挥好担保增信功能。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与全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扩大业务规模。

2

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加大对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的培育力度,探索组建鄂尔多斯绿色金融服务联盟,引导各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领域从工业节能环保、绿色交通运输等领域,积极向新能源、危废污水处理、环境恢复治理、碳排放等领域拓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以促进碳减排为核心的金融产品。支持绿色鄂尔多斯发展基金做大做强,帮助其筛选优质项目,推动完成绿色投资,助力全市绿色产业发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碳市场、绿色金融等政策的宣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碳金融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为我市绿色金融发展建言献策。

3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直接融资

(1)加强企业上市的梯次培育。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构建企业上市梯次培育机制,“一企一策”,及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畅通与各交易所联络沟通渠道,为拟上市企业综合提供金融服务、政务服务、法律服务,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加大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能力和积极性。

(2)推动企业合理使用直接融资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债券、资产证券化、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解决企业直接融资中的困难,帮助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3)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推动市转型发展公司扩大投资和支持企业力度,搭建对接平台,推介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带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扶持作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来我市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

 

4

创新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建立完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统筹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完善一揽子防控金融风险方案、制度等文件,统筹对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督促相关旗区和银行机构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不良贷款压降计划,加大化解力度。推动两级法院开辟金融涉诉案件“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案件审执质效。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5

防范交易场所、小贷公司、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风险

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专题培训。组织各旗区金融办开展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年审及监管评级工作,并报送检查报告和监管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不配合日常监管、长期不开展业务的“空壳”“失联”企业引导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