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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积极开展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推广试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8 08:51: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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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出台了政务公开8项地方标准,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对外发布。为确保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推广试用工作在我市有效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1〕1 号),要求各旗区、各部门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原则上参照标准试用执行。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编制、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把好属性源头认定审核关,确保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公开要素齐全并标注文件有效性。2021年截至目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政府办)文件222件,更新“三大攻坚战”相关动态信息224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436条、民生领域信息448条,发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7期,建议提案办理公开285件。 

  依申请公开方面: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网上“一站受理”、统一规范办理、及时督办反馈。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及注意事项等。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受理流程,提供申请表在线提交和下载服务,提供受理结果查询功能。2021年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6件,均按时办结。近期,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统一安排,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正在组织开展自治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方面:各旗区、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指南栏目,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和救济渠道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进行明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抽查,及时督促整改。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方面: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编写、审核发布和报备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质量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制作年度报告图文版,直观、生动地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展示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各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台建设方面:我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托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利用办公场所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部门政务信息。全市政府系统630个政务新媒体有序运行。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互动类栏目及时办理答复网民留言。今年以来,继续巩固和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围绕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秉持便民利企原则,深入推动“四办工作落实,不断努力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政策解读方面:已完成市本级2020年以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工作。从解读数量看,2021年1-10月,市政府各部门共报备政策解读146件,其中解读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51件,解读部门制发或者负责贯彻执行的文件95件。从解读形式看,各部门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专访)、视频、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比例略有提升,非文字类解读比例32%。从发布渠道看,各部门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新闻媒体发布政策解读。31个部门网站设有政策解读栏目。从解读内容看,2021年1-10月,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222件,其中需要解读的51件文件已全部解读,负责解读部门均能按要求完成牵头拟制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能够紧扣政策解读工作的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策措施开展解读,教育体育、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就业创业、科技新政等方面政策解读比例有效提升,解读内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规范解读工作流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17日印发《关于2021年1-7月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督促各旗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确保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到位。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要求基层政府在2020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公布工作。鄂托克前旗推动此项工作成效十分显著,及时下发《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旗镇两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集中办公的通知》《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旗镇两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情况的通报》《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旗镇两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集中办公“有问必答”的》等文件,采取集中办公、答疑解难等方式按时按规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及旗镇两级领域版目录,按照流程及清单内容进行公开。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广试用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正在按规范要求逐步更新调整已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面: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对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五位一体”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制定印发年度考核细则,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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