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克服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各项稳增长促消费政策,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平稳。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8.9亿元,总量位居全区第3位;同比增长2.7%,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区2.1和3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区第2位。
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生活必需品保持稳定增长。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需求旺盛,供应充足,始终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烟酒类合计实现零售额14.2亿元,同比增长32.7%,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2.3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增速较快。随着消费提档升级的稳步推进,相关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亿元,同比增长31.6%,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7.2亿元,同比增长36.5%,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3个百分点。
——出行类商品拉动明显。在国家购置税减半政策及当地促消费政策的带动下,汽车消费增长平稳。1-10月,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3.8亿元,同比增长9.9%,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3.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持强劲增势。1-10月新能源车实现零售额9.7亿元,同比增长3.2倍。受成品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零售增势良好。1-10月限额以上石油商品实现零售额53.4亿元,同比增长29.9%,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6.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