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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终期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14:18:00       作者: 贾永平       来源: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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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天然尺度。2010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鄂尔多斯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得到加强,卫生保健条件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全面完成《妇女纲要》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准确反映我市《妇女纲要》的实施情况,客观评估我市妇女发展总体概况,既为纲要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客观的评价材料,也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妇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现以各成员单位统计监测数据为依据,以纲要为对照目标,对我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的终期实施情况监测如下:

一、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2010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增长。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962881万元,比2010年增加466354万元,同比增长93.9%。政府财政拨发医疗卫生经费433507万元,比2010年增加268868万元,同比增长163.3%;其中妇幼保健经费9590万元,比2010年增加5371万元,同比增长127.3%。

二、各个领域目标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教育领域

我市全力推动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女性接受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机会大大增加,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20年,全市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比2010年提高18.5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3年,比2010年提高2.8年;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2.3%,比2010年下降0.7个百分点。相关部门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上,不断加大投入。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962881万元,比2010年增加466354万元。

(二)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

十年来,全市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不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障的实施。2020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7.3万人、168.2万人和53.5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22.2万人、115.7万人和33.3万人,其中女性分别为14.7万人、84.9万人和21.6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9.3万人、72.5万人和12.7万人。女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26.4万人、9.6万人和14.3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2.3万人、3.5万人和9.7万人。

(三)妇女与健康领域

十年来,鄂尔多斯市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等形式多样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妇女进一步普及生殖疾病的相关知识。广大育龄妇女对产前、产中、产后的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202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9%,比2010年提高0.69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12.38/10万。

1.政策推动力度加大,妇女生育权得到保障

十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先进技术,使全市育龄妇女享有良好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2020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4.5%,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84.9%,无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

2.妇女梅毒和艾滋病认知度提高,妇女防范意识增强

为有效控制艾滋病蔓延、传播速度,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体系。2020年,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12.7%,比2010年下降3.6个百分点;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领域

1.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

十年来,鄂尔多斯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大力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摆上了重要日程,通过抓基础、搞培训、搭平台,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登上了新台阶。2020年,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7.4%、32.4%,比2010年提高4.9百分点、4.4个百分点;市级政府和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4.7%和61.5%;县级政府和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52.5%和55.6%;乡级政府和党委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3.7%和3.9%;乡级政府和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4%和11.1%。以上数据相比2010年均有提高。

2.妇女民主参与渠道不断拓宽

十年来,鄂尔多斯市积极动员基层妇女群众竞选村两委成员,充分落实妇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逐步提高女性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所占比重。2020年,全市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达到34.0%;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72.5%;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7.6%和7.3%,分别比2010年有所提高。

3.企业中的女性领导不断增加

随着女性各方面素质的提高,领导能力也在不断增强。2020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和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分别为25.0%和23.0%,分别比2010年提高2.0和8.0个百分点;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4.0%,比2010年提高17.0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环境和法律领域

1.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日趋良好

十年来,鄂尔多斯市全力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87.9%和67.0%,比2010年明显提高。

2.妇女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鄂尔多斯市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净化社会风气。突出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活动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强奸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刑事犯罪活动。2020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50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15件,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426人。

三、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医疗保健方面仍需加强

从妇女与健康的相关指标看,鄂尔多斯市部分指标有下降或上升趋势,还需进一步关注。202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分别为,91.2%、84.5%和86.5%;以上指标比2019年有小幅度下降。

(二)女性参与组织管理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农村女性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参政议政能力较弱,加上近年来农村年轻妇女特别是素质较高的妇女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与村务管理的意愿较低,限制了村(居)委会女性成员的配备和发展。2020年,全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7.6%,虽然比2010年提高4.6个百分点,但是距离2020年大于40%的目标值差距很大。

(三)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年,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和乡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88.9%、55.6%、84.3%和35.3%,距100%的目标值还有较大差距。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适应形势要求的有专业、懂经济、会管理的女干部偏少;二是女干部自身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干部的成长和选拔。

四、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和投入力度,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妇女工作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加大力度,切实将妇女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妇女事业发展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投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再就业援助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社保、低保、救助福利等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扩大对失学女童的资助面,更加关注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学习。

(二)提高妇女择业竞争力,拓展失业妇女就业渠道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广大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抓。一是努力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吸纳更多的妇女和下岗女工就业;二是加强各种形式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增强择业竞争力;三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信息网络以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疏通就业渠道,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求职者就业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妇女就业率;四是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私营、个体企业,促进妇女就业。

(三)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妇女卫生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卫生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切实的倾斜,并组织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有利于妇女卫生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进一步加强市、旗区两级妇女保健网络建设,扩大妇女保健知识宣传。

(四)转变观念,提高农村女性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总体水平

除了在制度方面要保证妇女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权利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改变那些传统的、过时的、陈旧的观念和做法。针对目前农村女性参与基层组织管理的现状,要提高农村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总体水平,就要提高女性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认识,把自发参与和引导参与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农村女性参与基层组织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农村女性参与民主选举的指导,为农村女性参与村民自治创造条件。

(五)加大妇女干部选拔力度,提高广大妇女参政比例

一是按照《纲要》要求,逐步配齐配强市旗两级党政部门的女领导干部,大胆选拔使用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和到重要岗位任职。二是加大对女干部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女干部培训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从政能力。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新机制。坚持把发展女党员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发展女党员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卓有成效的新机制,重点在知识青年和生产、工作一线,以及在高素质的流动人员和农村优秀经济能人中发展女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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