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367号
朱凯宁委员:
您的《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持续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缩小教育的城乡及校际差距,加快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中考改革,印发《鄂尔多斯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教体发〔2023〕15号),坚持“县域为主,有限流动”的招生原则,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以属地招生为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的分招比例逐步扩大的政策,要求分招名额要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向城镇薄弱学校、农牧区学校倾斜,稳固县域高中生源。启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在达拉特旗第一中学、准格尔旗世纪中学试点建设化学和生物学专业实验室,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渠道。试点探索职普融通机制,在总结达拉特旗第七中学职普融通试点班经验基础上,2024年扩大招生规模,计划8个专业招生400人,在准格尔旗一中设立职普融通试点班,计划2个专业招生80人,按照考核程序,试点班学生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不超过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25%可以转换为普通高中学生,同等数量的普通高中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转换为职业高中学生。
二、加强条件保障。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200元补助提高到300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22.8亿元,较上一年增加21.5亿元,同比增长2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2%。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导检查力度,紧盯“两个只增不减”“双减”政策、教师工资待遇、师德师风等重点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问题,强化整改落实。
三、加强师资保障。2023年全市中小学招聘引进教师1223名,其中硕士285人、本科822人、专科116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鄂党教工发〔2023〕6号),将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倍,其中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教师绩效工资提高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5倍。实施核心区优秀副校长与西部四旗校长双向交流制度,持续推进银龄教师讲学、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选派5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西部旗区、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郊薄弱校开展支教活动,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薄弱旗区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城区优质学校带动农村牧区学校高质高效发展,整体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义务教育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转型,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何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