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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25 15:21: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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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4〕355号 

李一代表:

  您的《关于推广木结构节能建材建设低碳节能城市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装配式木结构方面的建议

  2018年,我市印发《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8〕75号),提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特色村镇和城市公园中的园林景观建筑、仿古建筑等低层公共建筑采用现代装配式木结构。近期,我市将高性能木制重组木作为推广应用类产品向自治区推荐,计划纳入自治区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使用技术目录。同时,鼓励在社区活动房以及景观建筑中积极应用木结构节能建材,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水平。

  二、关于政策引导支持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2023年,我市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9号),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容积率差别核算、装配式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的扶持政策。2023—202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对装配率达到60%的新建项目,按照150元/平方米标准补贴,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木结构节能建材作为装配式木结构的重要原材料,鼓励生产销售以及使用木结构建材的单位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享受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在立项备案、资金补贴、规划设计等方面对推广木结构节能建材给予更多支持,大力推动装配式木结构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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