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06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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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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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4〕335号 签发人:黄彦彰
白夜明委员:
您的《关于对鄂尔多斯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效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效率方面
我市非遗项目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鄂府发〔2011〕67号)等3个办法执行,本着公平、公正等原则,对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严格保密,现场进行评审。此外,我市积极组织非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目前已组织培训班20余次,参加培训人数300人以上。其中,部分培训课程邀请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进地区教授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含非遗理论知识课程及评审工作、文化产业、非遗美学等多项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非遗工作者的非遗专业素养、传统文化底蕴及评审工作能力。
二、关于加强创新推广运用新媒体方面
近年来,我市积极对接人民日报、央视网、新华社、中国旅游新闻、学习强国、内蒙古日报、奔腾融媒等各级媒体宣传推广我市非遗项目。2024年,学习强国、新华社、人民日报网、中国新闻网等平台报道了我市非遗美食酥皮饼、鄂尔多斯头饰手工技艺、烙画和皮雕画、蒙古族刺绣、古如歌等多个非遗项目。鄂尔多斯非遗面塑等非遗活动先后登上CCTV-17《三农长短说》栏目、CCTV-13新春特别节目,我市非遗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关于传承人政策支持方面
2013年开始,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安排非遗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每人每年5000元。2024年安排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专项经费138.5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非遗保护实际,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动非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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