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116号 签发人:额登毕力格
乔有世代表:
您的《关于支持达拉特旗争创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市加快推进一产重塑,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奋力建设农牧业强市。为支持达拉特旗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达拉特旗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24〕37号),全力推动达拉特旗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标准方面。支持达拉特旗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和智慧农田建设工程,打造“五化”(标准化、现代化、智能化、规模化、规范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西部地区粮食高产高效节水示范区。2023年,自治区下达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全部在达拉特旗实施,在自治区每亩1800元投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每亩又投入1000元,共追加配套资金4000万元,有效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2024年,达拉特旗获批全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万亩(新建10万亩、提质改造10万亩),新建项目亩均投资2627元/亩,提质改造项目亩均投资2416元/亩,同时将不超过总投资15%的资金用于提高耕地地力。
二、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方面。近年来,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在达拉特旗实施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2020年-2022年,达拉特旗作为全区首批试点,实施自治区盐碱化耕地改良示范项目2.1万亩,投入资金6080万元。2023年,在达拉特旗实施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200亩。同时,市本级安排资金820万元,在达拉特旗建设盐碱地农牧业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打造集耐盐碱作物筛选和改良技术为一体的试验示范区。2024年,市本级安排资金在达拉特旗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万亩。与此同时,2万亩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落地达拉特旗。
三、支持设施农业集群集聚发展方面。印发《全市促进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办发〔2022〕133号)。2022年到2025年,市本级每年投入5000万元进行奖补,其中,对新建日光温室集中连片30亩以上,经农牧部门审核备案按棚内净面积每亩补贴6万元;对种植小杂粮规模达到200亩以上,并采用标准化种植技术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奖励。按照《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鄂府发〔2022〕2号),优先对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发展给予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对未列入本扶持政策和需要突破本扶持政策的“新、精、尖、特、大”型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机制确定补贴政策。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凯恒;联系方式: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