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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4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2 15:05: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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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354号              签发人:孔繁飞 

    

郑斌代表: 

  《关于加强偏远地区老幼弱势群体传染病防治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在老幼群体中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老幼弱势人群得到妥善人文关怀和及时救治。 

  一、做好偏远地区老幼弱势群体传染病防控 

  我市切实加强对老幼人群传染病防控组织领导给予充分关心关怀,及时解决老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苏木乡镇(嘎查村)及城镇社区卫生机构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帮助老幼人群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积极引导接种疫苗,切实降低偏远地区老幼人群传染病感染率。 

  二、加强幼人群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我市通过媒体网络及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导老幼人群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指导老年人群及家人科学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同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独及患病老年人信息,做好健康管理。鼓励引导身体基础状况良好、药物控制稳定的老年人进行疫苗接种 

  三、切实发挥好专家、社区及家庭医生作用 

  一是好老年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二是落实社区(嘎查村)对老年人群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政府和居(嘎查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建立社区(嘎查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牧区苏木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三是成立传染病疫情期间老年人、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制定有针对性救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传染病老年人、孕产妇和儿童就医工作预案,细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人群急诊就诊、孕产妇临产和新生儿救治方案,统筹调配资源,优先安排急救车辆转运。设立妇幼急救绿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建立签约合作的医疗机构落实绿色通道和转诊制度,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老就医需求。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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