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魏家峁露天煤矿等4家煤矿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的意见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0904 发文字号: 鄂自然资发〔2019〕4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7日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分类 其他  意见 公开日期 2019年05月07日
概述   各有关煤矿:   你矿提交的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申请、工作总结、分期治理竣工验收图、...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魏家峁露天煤矿等4家煤矿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的意见

  各有关煤矿:
  你矿提交的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申请、工作总结、分期治理竣工验收图、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以及治理前、中、后影像等相关验收资料已收悉。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令第2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魏家峁露天煤矿、准格尔旗云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家煤矿申请的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听取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汇报,实地踏勘了治理现场,查看了验收资料,出具了验收意见书(见附件)。
  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的验收意见。请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及《分期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在治理分期到期前45日,提出下一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分期验收申请。
  附件:1.魏家峁露天煤矿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
  2.准格尔旗云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
  3.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
  4.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印发
  2019年5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