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及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准格尔旗青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系统)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通告。有效期为自通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生产系统)名单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生产系统)名单
1. 准格尔旗青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 准格尔旗铸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西矿
3. 准格尔旗九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范家峁石厂
主送:准格尔旗青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铸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西矿、准格尔旗九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范家峁石厂
抄送: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