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准格尔旗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水利工作,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农村牧区供水、水工程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水利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二、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等污染水源扩散传播;加强净化消毒处理,所有水厂的消毒净化设施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和规范操作,没有消毒设施的小微型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必须采取简易消毒措施,确保水质达标。要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
三、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沿黄各旗区要落实黄河防凌责任,要密切监视天气和凌情变化,加强预测预报、会商分析和工程调度,落实堤防巡查值守和应急抢险等措施,确保防凌安全。要加强水库、淤地坝等工程的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在建工程各参有关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制定度汛应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四、做好工程开复工安排。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水利企业复工、项目建设等工作,加强对辖管范围内重点水利工程进度的分析和研判,充分考虑疫情对工期造成的影响,指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实施计划,抓住有利时机,做到疫情解除,按计划全面推进,确保按时完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首要责任,认真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开复工方案,提前安排好复工后疫情防控有效措施,真正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复工。要加强工地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和营地管理,强化返岗人员摸排管控,对人员和物资建立专门台账,采购储备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确保工程建设人员安全。开复工时间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
五、统筹谋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谋划2020年重点水利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精心部署水利民生工程建设,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力度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一是强化项目规划储备。认真分析和研判国家水利投资政策和趋势,结合当前水利建设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农村饮水安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储备,为工程建设提供充足的项目储备。提前谋划黄河流域治理保护水利项目规划和“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等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抓实水利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扎实做好2020年项目前期方案审批和招投标工作,项目方案审批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要求,全面推行网上招投标,为项目开工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大中央水利项目资金兑付力度,2019年度以前滞留水利专项资金要求2020年6月底前全部兑付;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征收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事宜的批复》(鄂府函〔2014〕189号)的相关规定,积极争取水土保持补偿返还资金,重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