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特设字〔2023〕305号)和相关企业告知、申请,现将在我市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特殊情况和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业务的单位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2023年4月2日(不含)之前签订供货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并且需要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在2023年7月1日前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书面告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可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含1、2、3号修改单)(TSG T7001-TSG T7006)要求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在我市办理书面告知手续的电梯共计4170部,明细见附件1。
2.在我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业务的单位共计11家,明细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