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066 发文字号: 鄂工商发〔2015〕124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10日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6月10日
概述   各旗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切实保护...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旗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民运会顺利召开,现就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履职履责,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对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民运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以净化环境、保障消费、繁荣市场、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目标,全力做好民运会期间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商机关履职履责的一次集中亮相,精心组织抓出成效打出声威,为民运会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要把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作为监管重点,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名烟名酒、服装鞋帽、箱包、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美容美发、餐饮、汽车配件、手机、药品、保健品等集中消费的行业。

二是围绕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傍名牌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重点打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欺诈性销售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加大各类市场检查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商贸集中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等集中交易区。

四是整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加强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用品市场等经营单位和景区景点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旅游市场主体诚实守法经营,查处强拉强卖、设托设套等违法旅游经营活动和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骗、坑害消费者,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重点检查各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及旅行社。

五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网站、网页的巡查频率,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夸大宣传、商标侵权、网上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强化责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1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各局要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和时限,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务求行动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查处与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促进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严厉查处、引导规范、查处规范并举。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的典型案例,同时重视引导、教育,查处与规范并举。既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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