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建立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的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206 发文字号: 鄂能局公告〔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发文机关 市能源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公告 公开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概述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   建立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能源行业专家...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建立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

建立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能源行业专家人才层次和专业结构,充分发挥专家对全市能源行业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智库”作用。经研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等行业专家,建立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

一、基本条件

(一)本人自愿参加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开展的能源行业论证、评审、评价、监督、验收、培训、调研、咨询等工作,并服从监督与管理;

(二)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熟悉能源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精通所属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标准规范和发展情况;

(三)相关专业院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拟申请入库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等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风险隐患与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并接受统一管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65周岁;

(六)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七)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务员)申请入库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入库专家,应能够按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要求,按时参加相关工作。

二、专业范围

(一)煤炭行业:主要包括采矿工程、矿山工程、露天开采、矿井通风、智能化开采、煤炭洗选、地质与防治水、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土建工程、矿山机电安装、机电工程、机械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电力行业:煤电机组运行管理、电网建设管理、电网调度运行、储能设备工艺验收、储能调度运行、电力行业招投标、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光伏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电力调度、电力生产技术管理、电力安全管理、电气检修及运行管理、汽轮机检修及运行管理、锅炉检修及运行管理、电气继电保护、信息网络安全、自动化及热控管理、电力应急处置管理、电力消防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安全管理、电网安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钻采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开采技术、油气输送工程、油品储运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施工与管理、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新能源行业:风能、太阳能资源规划、电力系统规划、电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线路电气、线路结构)、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储能技术、风光资源评估、新能源高效转换理论与技术、新型储能及风光储一体化技术、新能源电站施工与管理、技术经济、政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参加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开展的专项监察、安全督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交互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

(二)参加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组织的抽查排查隐患及整改验收;

(三)参与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行业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制定;

(四)参加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行业项目评审、专题调研、评估验收,开展技术支撑、咨询服务工作;

(五)对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等行业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七)完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入库程序

(一)入库方式及资料提交。专家入库采取邀请、公开征集、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申请相结合。本人登录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官网(http://nyj.ordos.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相关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在职人员须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由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退休人员须采取“自荐”方式,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自荐”并署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个人学术、专业成就或者个人履历证明等佐证材料。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选取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新能源等行业填报。

(二)审核评议和公示入库。市能源局相关业务科室组成专家库评定组对专家入库进行审核把关。经资格审查、集体审定后,择优纳入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

五、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权利

1、独立出具专家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3、有权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4、对能源工作以及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义务

1、本人自愿接受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时开展和完成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恪尽职守;

3、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原则,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保守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5、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其他人牟取利益;

6、及时填写和更新个人信息,记录和反馈参加工作或活动的情况。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能源企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二)请各有关单位和能源企业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相关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后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2024年8月15日前统一上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相关行业联系人。

(三)原入库人员有意继续入库的,按本公告要求重新进行申报。

(四)专家库中未涉及的行业领域或入库专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及时增补。

七、联系方式

(一)煤炭行业:

联系人: 杨智(煤炭科)                                          

电   话:15847240917

邮   箱:18810000946@163.com

(二)电力行业:

联系人:刘纪中(电力科)                              

电   话:18547771616

邮   箱:ordosnyjdlk@163.com

联系人:王伟(行政执法科)                                   

电   话:13204770815

邮   箱:ordosdlaq@163.com

(三)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行业:

联系人:刘海平(石油天然气科)                                            

电   话:18004771617

邮   箱:nyjsytrq@163.com

联系人:李宁(行政执法科)                                               

电   话:13947746489

邮   箱:593587777@qq.com

(四)新能源行业:

联系人: 苏智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                                             

电   话:18647765789

邮   箱:snyjxnyk@163.com

  

附件:

1.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煤炭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2.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电力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3.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4.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能源技术服务新能源行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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