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发改委,局属有关科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能源行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市能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总结其他省份经验教训,进一步紧盯辖区内各能源企业和所属上级公司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同时结合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市能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年度述职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十二分记分考核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和研判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重点人员准入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试行)》六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将上述制度转发至辖区内所有能源企业,并遵照执行。
附件:1.《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
2.《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年度述职制度(试行)》
3.《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十二分记分考核制度(试行)》
4.《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和研判制度(试行)》
5.《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重点人员准入制度(试行)》
6.《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试行)》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相关链接:解读《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