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信息系统和各类软件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安全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现将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推进软件正版化,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带头软件正版化,抵制盗版软件,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为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由局长霍励平同志任组长的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根据自治区版权局《关于开展对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内版权发电〔2019〕4号)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在自查、核实的基础上 需要安装、更换正版软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正版软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公室、教育培训科、财务票证科、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正版软件更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上下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要明确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四、加强工作考核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每年对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重点考核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部署、责任划分、宣传培训、资金保障、采购来源、安装验收、资产管理、年度报告、长效机制等落实情况,通报考核评议结果;建立健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奖惩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成为软件正版化的表率。
附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软件正版化制度(修订版)》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软件正版化制度(修订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88号)、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荐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指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霍励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凌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耀峰 副局长
杨慧强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海滨 四级调研员
高根贵 四级调研员
王新鉴 四级调研员
成 员:
刘彦雄 办公室主任
王彦章 政策法规科科长
段志强 综合规划科科长
李志军 煤炭科负责人
王云鹏 科技装备和石油天然气科负责人
刘成刚 电力科科长
王 涛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科长
白海军 煤炭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昌庆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科科长
闫奕仑 市场运行监管科科长
张旭斌 教育培训科科长
石 鑫 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财务票证科负责人
任大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
王凤仙 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赵刚毅 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蔚丰 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陈科玄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郭志刚 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白 喜 鄂尔多斯市圣泰煤矿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煤炭技工学校)法人
陈 明 东部煤炭市场管理站站长
张红雨 南部煤炭市场管理站站长
王培林 西部煤炭市场管理站站长
刘慧勇 北部煤炭市场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及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如出现人事变动,由对应局领导及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指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四、责任追究
部门没有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存在工作人员使用盗版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第二章 督促检查
一、综合保障中心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二、综合保障中心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第三章 软件配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配置管理工作,明确软件配置原则,规范软件配置原则,规范软件配置流程,制定本制度。
一、配置原则
1.软件配置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2.单位使用的商业软件、OEM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3.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
二、配置流程
1.软件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需要,编制岗位
软件需求清单,填写《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2.信息化部门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对软件使用部门需要的相关软件进行统一测试和试用,综合考虑软件的价格、兼容性、安全性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软件选型,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涉及使用免费软件的,更新《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
3.信息化部门依据单位软件使用管理台账,梳理单位软件需求与现有软件许可的差异。单位软件许可不足的编制《软件采购计划表》。
4.财务部门要将软件采购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信息化部门完成软件采购。软件采购合同要明确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方式、许可数量、使用年限、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
5.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信息化部门做好软件采购相
关资料管理工作,重点是软件采购合同、软件授权证书、软件安装序列号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6.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使用管理日常工作。
7.单位采购的软件,因以下情况申请报废的,需经过信息化部门鉴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
(1)已经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
(2)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3)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因计算机硬件报废,且无法迁移到其他计算机上继续使用的。
8.信息化部门在单位新采购软件、报废软件和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第四章 软件台账制度
为规范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软件台账包括《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和《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台账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工作。
一、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用于登记单位人数及计算机数总体情况、商业软件使用总体情况、随机预装软件使用总体情况,以及免费软件使用总体情况。
2.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商业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3.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相同的商业软件,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任一不相同的,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4.通过受赠、调剂等方式获得的商业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
5.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OEM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6.OEM 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7.软件名称不同的免费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8.软件名称相同、软件版本不同的免费软件,使用相同的软件编号。
9.免费软件,不填写软件版本、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10.新增、处置商业软件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1.新增、处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2.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3.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至少每半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一次。
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1.《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登记单位每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办公设备情况,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软件安装情况。
2.工作人员使用的全部计算机办公设备,以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安装的全部软件,登记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中。
3.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至少每半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一次。
三、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1.《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用于登记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情况。
2.根据《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中的软件编号建立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3.每一个软件编号对应的软件,建立一份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用于登记该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情况。
4.在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安装或卸载软件后,更新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5.在计算机办公设备中更新升级商业软件时,更新升级前软件和升级后软件对应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分别登记升级前软件的卸载情况和升级后软件的安装情况。
第五章 安装与维护制度
为规范软件安装和维护,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升日常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软件安装或卸载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安装或卸载软件的,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信息化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
3.单位统一部署的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工作人员无须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信息化部门将统一部署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具体工作。
4.信息化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或卸载软件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确认单》,要求计算机使用人签字确认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2)填写《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登记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二、软件升级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3.软件升级由信息化部门统一部署。信息化部门根据工作人员软件升级需求和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制定软件升级方案。
4.信息化部门负责将统一部署的软件升级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升级具体工作。
5.信息化部门相关人员完成软件升级任务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确认单》,要求计算机使用人签字确认软件升级情况。
(2)填写《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分别填写升级前软件卸载情况和升级后软件安装情况。
三、软件台账维护
信息化部门相关人员每半年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