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郭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21〕10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郭志刚 提任市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刚毅 提任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蔚丰 提任市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市煤炭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科玄 提任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市清洁能源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继平 提任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 君 提任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 鑫 提任市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国强 转任市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免市煤炭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都娜 转任市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免市煤炭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伊日瑰 转任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市清洁能源中心副主任职务;
麻伊娜 转任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市清洁能源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 喜 免煤炭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