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2135 发文字号: 鄂能局机关党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发文机关 市能源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概述   各基层党支部:   《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已经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有效性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党支部:

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已经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今年市能源局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重点,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深入推进“党建领航 能源绿动”党建品牌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促发展,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奋力书写新时代鄂尔多斯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政治引领

(一)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进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工作全过程,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和锻炼,提高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细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鼓励普通党员主动讲党课。推行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等政治仪式,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于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事业之中。

(三)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始终从政治上、大局上把握民族工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有效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研讨、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四)全力服务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十二次会议精神,聚焦“十四五”时期能源重点工作、总体目标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引导党员在全力落实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

二、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升思想凝聚力

(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学习的首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与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机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对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进“两学一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巩固和扩大党员学习覆盖面。

(六)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融合起来、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标学习要求,加强政治引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题学习、专题培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

(七)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制定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方案,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七一”前后召开庆祝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送出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广泛开展以主流文化、红色文化为主的各类庆祝纪念活动,引导全局党员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团结奋进、开创新局。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中央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加强对单位展厅展板、电子屏和网站、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年内至少开展1次能源行业内的舆情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工作调度,围绕全局重大决策部署和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研判,及时消除风险,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九)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增强干部职工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使干部职工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积极振兴传统节日,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宣传节日文化内涵和意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三、夯实基层党支部,强化组织建设

(十)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到今年年底,全局“最强党支部”占到党支部总数的30%以上。加强退休党员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

(十一)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薄弱领域和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强化发展党员过程管理,坚决防止整顿违规入党、“带病入党”等突出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2019年—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组织党员就近就便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党员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机制,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等方式,畅通党员思想动态反映渠道,纾解党员存在的思想疑虑、精神忧虑和心理压力。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十二)创建模范机关。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指导意见》目标要求,落实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健全模范机关标准体系,明确任务,创新方法,有步骤、分层次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十三)深化“党建领航 能源绿动”党建品牌建设。逐步完善党建品牌创建体系和推进机制,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形成党建品牌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的长效机制。

(十四)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坚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大格局统筹开展,完善以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严格按照工建、团建要求开展群团活动,不断丰富创新群团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做好各项群团工作。

四、以作风纪律建设为抓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五)持续优化机关作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配套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发现和查处背后的问题,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作风滋长蔓延。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六)深入联系服务群众。强化基层党支部服务功能,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做实为民服务各项工作。灵活运用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载体,引导党员增强宗旨意识、彰显先进性,树立良好形象。继续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等工作,加强互联互动,开展共建活动。

(十七)加强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政治规矩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大力弘扬廉洁自律新风正气。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支部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着力解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

五、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十八)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组直接领导、机关党委具体推动、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整体、配套的四级责任体系,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细化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任务贯彻到分管领域和工作中。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党建直接责任,抓统筹推动,抓督促落实,各党支部要把党建融入业务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引导党员在各领域争当干事先锋,在推动能源事业发展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中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制度,上紧责任担当的“发条”。

(十九)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培养党务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专家型党务干部队伍。加大对新任党务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加深对党务工作职能定位、工作重点、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理解,不断提升工作目标、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二十)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围绕大局抓党建,在密切联系服务基层、群众中发挥应有作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转作风、守纪律、做表率。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丰富业务知识,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考察,向党建工作先进地区和部门学习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努力提升机关党委整体工作水平和能力,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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