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关于做好煤炭稳产增产、保障民生用煤稳定供应等相关部署要求,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保障煤炭生产供应,现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保障煤炭供应、稳定煤炭经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10月5日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关于保障煤炭供应 稳定煤炭经济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煤炭销量和价格同比下滑,煤炭经济总体呈低位运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做好我市煤炭增产、保供、稳价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促进煤炭产能释放,以增产量、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为主线,积极应对煤炭供应紧张状况,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煤炭保供工作攻坚战,坚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为全区乃至全国煤炭保供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前提下,对合法有效的煤炭企业依法推进矿井达产达效,具备复工条件的煤矿要应复尽复,应开尽开,尽全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力争全年销售煤炭达到6.6亿吨。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增产保供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王海滨 市能源局副调研员
成 员:史茂林 东胜区能源局局长
云少军 达旗能源局局长
刘 田 准旗能源局常务副局长
王利忠 伊旗能源局局长
杨振平 鄂旗能源局局长
阿拉腾乌拉 鄂前旗能源局局长
赛音朝克图 乌审旗能源局局长
李广荣 杭锦旗能源局局长
刘彦雄 市能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白海军 市能源局煤炭安监科科长
高根贵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王 燕 财务票证科科长
闫奕仑 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副科长
张蔚丰 市能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郭志刚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刚毅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碰树 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五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监管科。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推进全市煤矿复工复产、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和统计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运行调度协调组
组长: 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 王 燕 财务票证科科长
白海军 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闫奕仑 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副科长
张蔚丰 市能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田碰树 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
五大队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
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煤炭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旬报告、月分析制度,各旗区能源局确定专人统计旗区复工复产煤矿数量、煤炭公路销量、铁路销量并统一汇总报市能源局。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正常组织生产、有效提升煤炭产量。进一步强化煤炭销售票证管理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炭销售票证管理制度,结合煤炭生产经营实际依法依规足额供应煤炭销售票证。
(二)复工复产保障组
组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 白海军 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高根贵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郭志刚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刚毅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煤炭安全监管科。
职能职责:全面梳理排查停工停产煤矿企业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分门别类查找原因,一企一策制定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提高煤矿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复工率。针对安全隐患停产煤矿及项目,主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针对矛盾纠纷停产煤矿及项目,积极协调属地政府,通过多种渠道予以解决,确保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三)安全生产监管组
组长: 王海滨 市能源局副调研员
成员: 白海军 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郭志刚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刚毅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煤炭安全监管科。
职能职责:负责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露天煤矿用地手续推进组
组长: 高凌云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 白海军 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高根贵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闫奕仑 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市场运行监管科。
职能职责:针对用地问题停产煤矿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逐矿逐项查找分析原因,形成台账,积极协调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推进煤矿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五)煤矿手续办理推进组
组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 高根贵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白海军 市能源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彦雄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煤炭科。
职能职责:针对全市具备生产条件,但手续不全的煤矿企业,在初步设计、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上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针对技术改造停产煤矿,要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补充完善核准、采矿、土地、环保、林草、用水等手续;针对未竣工验收的新建煤矿,抓紧逐矿查找原因,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尽快上报自治区能源局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把落实自治区保供任务各项安排摆在首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中,把责任落在实处。
二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围绕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各配合科室要积极配合参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共同完成好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方案》,对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落实、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转变观念,提升服务。市、旗(区)两级能源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服务机构,主动下沉一线,划片包矿,责任到人,及时解决煤炭经济运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员和组织能源系统干部职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煤炭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促进全市煤炭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全市煤炭保供目标任务一览表
2.全市25座因用地问题停产煤矿情况表
3.全市9座未取得采矿证煤矿情况表
4.全市8座未竣工验收煤矿情况表
相关链接:解读《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保障煤炭供应、稳定煤炭经济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