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对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肉品品质检验自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420 发文字号: 鄂农牧发〔20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发文机关 市农牧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概述   各旗区农牧局、康巴什农牧和水利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屠宰行业管理,保障屠宰环节肉食品质量安...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对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肉品品质检验自查的通知

  各旗区农牧局、康巴什农牧和水利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屠宰行业管理,保障屠宰环节肉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各旗区要立即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肉品品质检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时间 

  各旗区请于720日至30日,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屠宰企业进行自查。 

  二、自查内容 

  (一)重点查看畜禽屠宰企业是否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检验人员,肉品检验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重点查看畜禽屠宰企业是否配备肉品品质检验设备,是否具备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验检测能力。 

  (三)重点查看畜禽屠宰企业是否认真开展畜禽入场登记、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及耳标佩戴、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产品出厂记录等工作,是否如实记录产品来源及去向信息,能否做到活畜及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究。 

  (四)重点查看畜禽屠宰企业在品质检验过程中,品质检验员是否按照《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 

  (五)重点查看畜禽屠宰企业是否按照市农牧局《关于畜禽屠宰印章标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印制、使用及管理《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章标志。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要高度重视,坚决将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消除在屠宰环节,严禁病死畜禽、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等其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从屠宰环节流入市场。 

  (二)各旗区要加强与执法部门、市场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督,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农牧局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不履行肉品品质检验、生产出售不合格畜产品的屠宰企业,一律进行停业整改。 

  (四)各旗区务必于730日前,将本旗区自查工作表附件1和自查情况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农牧局畜禽屠宰管理科,邮箱2535114222@qq.com 

    

  联系人:王婷     

  电话:8322729   15647768696 

  邮箱:2535114222@qq.com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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