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蒙古族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足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做好足球改革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为扎实推动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经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16日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林格尔足球学院举办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活动。请各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队,按照活动规程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活动规程
2.球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3.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
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和林格尔足球学院
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东胜区曼森EM足球俱乐部
鄂尔多斯东胜区易锋足球俱乐部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1年1月11日-16日,1月11日17:00前报到,1月16日14:00前离会。
(二)比赛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和林格尔足球学院
五、竞赛项目
(一)U8室内五人制男女混合组、U9室内五人制男女混合组
(二)年龄段:U9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U8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活动内容
(一)室内五人制足球比赛
(二)青少年文体娱乐项目
(三)足球及游戏活动挑战赛
(四)运动员足球知识、技能培训
(五)教练员培训
七、参赛球队
各旗区及协办单位选派U8、U9男女混合组各一支(每队至少报3名女队员)。
八、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有一名必须为女性教练或老师,否则不得参赛),运动员10人(其中至少报3名女队员),比赛中场上不少于1名女队员。
(二)各参赛队的2名教练员,分别负责本队男、女队员比赛期间的各项比赛活动及食宿安全工作。
(三)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球队报名时必须提交由球员本人签字画押的赛事期间免责声明书。
(四)每队比赛纪律保证金1000元,赛事期间,如参赛球队存在违规行为,则按照本次赛事规程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罚款,并从保证金中扣除。赛事结束后,退还剩余保证金;如参赛球队无任何违规行为,则赛事结束后,全数退还保证金。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最新规则。
2.本次比赛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决出一至四名;小组后两名决出五至八名;小组第五名决出九至十名。
3.运动员凭身份证和参赛证上场比赛。
4.参赛队必须备有深浅不同两种颜色的比赛服。球员衣服号码必须与报名号码相符,不得无号、重号。比赛场地为室内地胶,所有参赛队球员必须穿专业5人制足球鞋(布面或软皮面、橡胶或牛筋平底),队长佩戴袖标。上场队员服装须一致(包含球衣、球裤及球袜),号码明显,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并以球袜加以固定,不按要求佩戴护具者,不得参加比赛。
5.执行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对被出示红、黄牌的运动员进行罚款,红牌罚款100元,并根据规程及规则的规定进行追加处罚,黄牌罚款50元。
6.比赛采用低弹4号球,比赛时间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比赛球队上下半场各有一次1分钟暂停。
7.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5名运动员和其他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比赛中换人次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
8.执行国际足联五人制比赛规则,比赛设累计犯规(被判为直接任意球犯规),每半场每队累计第6次犯规起的直接任意球执行第二球点球,攻方指定一名队员执行罚球,并且必须直接射门,除主罚队员外,其他队员必须退出规定区域。上半场犯规不带入下半场累计。
9.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两张黄牌者、自然终止本场比赛追加处罚停赛一场(实际比赛场次);在同一系列比赛累计被裁判员出示俩张黄牌者追加处罚停赛一场(实际比赛场次);在比赛中被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者终止本场比赛,追加处罚停赛一场(实际比赛场次),在同一系列赛被直接出示第二张红牌者追加停赛俩场、被直接出示第三张红牌者停赛四场,以此类推;如比赛分阶段进行,前一阶段红、黄牌不带入下一阶段。
10.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比赛自然终止,视为弃权,判对方5:0获胜。并按全国足球比赛纪律处罚条例执行,如果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5:0,按实际比分计。
11.计分、名次决定办法:
1>每场比赛需决出胜负,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若比赛为平局,需通过球点球决出胜负,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
a.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如还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竞赛礼仪规定
比赛结束后,除执行常规握手程序外,双方球队须列队到对方替补席前行礼致谢。向本方球迷的致谢应在与裁判员、对方球员行中圈握手礼以及向对方替补席致谢完毕后进行。
十一、奖励
1.冠军:奖杯、奖牌、证书;
2.亚军:奖杯、奖牌、证书;
3.季军:奖杯、奖牌、证书;
4.第四名至六名:奖杯、证书;
5.“最佳运动员”一名,奖杯、证书;
6.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各两名。
十二、申诉和处罚
1.各参赛队伍在比赛过程中如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异,必须服从当值主裁判决,球队可在比赛结束后6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承送大赛组委会。
2.超过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而未抵达赛场的参赛队应被视为弃权,判对方5比0获胜。
3.某运动队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员判罚而中断比赛,在五分钟后仍未恢复比赛即被视为罢赛,判对方5比0获胜。若当时比分已超过5比0,则按当时最高实际比分计算。出现罢赛情节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罚款1000元。
4.凡存在参赛球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参赛队,一经查证,取消该参赛队参赛资格,并禁赛两年,对该队罚款1000元,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5.比赛过程中,如有球队的球员出现打架,殴打裁判及组委会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组委会将对其所在球队罚款1000元,取消违纪球员的比赛资格,并裁决挑起争端的球队0:5告负,如场上比分大于0:5,则以场上实际比分计算。如因打架造成人员伤害,医药费由冲突人员自理,出现严重后果还须承担法律责任。
6.参赛队有其他违背本规程、比赛规则及体育道德行为的,组委会可给予相应处罚。
7.如因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
十三、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1.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仲裁条例执行。
2.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人员与承办单位协商选派。
十四、参赛费用:
1.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2.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五、报名
所有参赛队于2021年1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发至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邮箱:1982646995@qq.com
十六、报到日期、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到日期:2021年1月11日全天
报到及食宿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和林格尔足球学院
联系人:李 元 18647799649
贾昊霖 15049475513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球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一、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足球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活动。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知赛会官员。
四、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穿戴比赛装备并在上场前接受比赛监督的检查。
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配偶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的权利。
六、我同意接受赛事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应急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及其他相关医疗组织、机构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七、本次赛事主办方要求参赛球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无论购买与否,发生意外伤害,本人承诺自己及亲友、家属、配偶、子女绝不追究赛事组委会责任,发生刑事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与赛事组委会无关。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 参赛者身份证号:
所属旗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鄂尔多斯市2021年青少年足球冬令营活动参赛报名表
参赛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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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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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服装(颜色) |
守门员服装(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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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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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 |
短裤 |
长袜 |
上衣 |
短裤 |
长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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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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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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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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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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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姓名:李四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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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2007.01.04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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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号码:1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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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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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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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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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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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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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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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比赛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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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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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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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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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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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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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同意(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