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 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 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2194 发文字号: 鄂党教工秘发〔2020〕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概述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高等院校,直属各学校:   现将《中共中...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 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 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高等院校,直属各学校:

现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厅发〔2020〕3 号)(以下简称减负清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专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单位、各旗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上而下全面认真学习总体方案和《减负清单》两个文件,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专家解读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核心内容,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拓宽宣传渠道,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率,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各单位、各旗区要就教育评价和教师减负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询相关部门、教育管理者、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系统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深入了解教育评价、教师减负的现状和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0年12月10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