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20〕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紧抓实抓细随班就读工作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全纳教育,确保2020年末完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一)强化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并实现旗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发挥好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作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每个旗区至少建设2-3个资源教室。
(二)健全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专家委员会的旗区务必于9月底前全部建立。每年4月底前,由旗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残联、乡(镇、苏木、街道)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5月底前,旗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义务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
(三)认真落实好“一人一案”,做好安置和教育工作。各旗区教育体育局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和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
二、关注关心关爱特殊教育教学
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与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牵头,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积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共同推进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社会关爱的随班就读工作。
(一)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在具备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培养生活劳动能力,实施差别化评价。鼓励学生以“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结对帮扶。
(二)选派具有一定的特殊教育素养、富有仁爱之心和责任心的优秀教师担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抓好培训培养工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三)强化家校共育,加大随班就读工作推进力度。将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旗区对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价以及校长个人的年度考评中,实现应随尽随,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