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近年来,我市统筹实施以阳光入学、阳光分班、阳光中考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建设系列工程”,推进阳光管理,打造阳光教育,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逐步规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19〕3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2019年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的紧急通知》(内教基函〔2019〕4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全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一)精准把握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旗区要根据本旗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立足治理“城镇挤”“乡村弱”以及“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等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年满六周岁儿童的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家庭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旗区政府要制定帮扶措施,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防止辍学。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或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旗区要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二)科学制定方案,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不断优化服务管理。各旗区要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局研发的“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登记各小学、初中新生的入学信息,入学信息全部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填录,一个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只能注册一次,入学新生须慎重选择注册旗区。各旗区教育体育局须在“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划片入学登记注册、审核、调配和招生等工作。要不断改进招生入学办法,简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要根据本旗区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旗区要按照“学生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本旗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片区范围。生源数量较多且集中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多校划片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划片办法,切实做到“七个确保”: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应的学位,确保各学段起始年级班级人数控制在标准班额内,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确保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确保校际间、城乡间的优质教育资源逐渐趋于均衡。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重新划片的要慎重稳妥,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由所属旗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三)规范入学程序,严格实施“阳光分班”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机制的通知》(鄂教基函〔2014〕13号)精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政策,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