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接诉即办”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试行)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542 发文字号: 鄂交发〔202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概述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接诉即办”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试行)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10-20   打印   下载 【字体: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充分发挥全体干部“比学赶超”精神,进一步增强“接诉即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我局“接诉即办”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年底考核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挨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德吉夫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新吉乐图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龙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丁向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殷磊磊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郝巨宝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安全监 

  督管理科科长 

  王  义    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云    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科科长 

  张胜江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段春生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武世峰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周  兴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包  塔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李  霞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刘忠正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  帅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 

  王  浩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是积分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积分考核的流程和环节把关,确保积分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效果。 

  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的考核工作,按时、客观、公正地对工单办理人员进行监督。 

  工单办理人员承担的责任:要第一时间签收响应市局转派的工单,耐心倾听、换位思考、细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精准解决群众诉求。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努力提高“接诉即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积分流程 

  市局科学技术科负责全系统积分考核工作,每月负责汇总各单位(科室)上报的《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工作积分制汇总表》,进行排名、公示;年底进行考核。 

  各单位(科室)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工作积分制考核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工作积分制汇总表》审核、汇总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局科学技术科。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接诉即办”工单办理人员。即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办理“接诉即办”工单的工作人员。本年度内没有“接诉即办”交办事项的干部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响应指标、解决指标、满意指标、超期指标、推诿指标。因建议类和咨询类工单只考核响应指标,故解决指标和满意指标不予加分。每名工作人员只要承办一件工单即可获得多多评积分500分,由于工作人员承办工单数量有差异,故承办工单数量20件以上可参与评选优秀个人,最终以平均分计算分数(平均分=总得分数/总承办工单量),如遇考核分数相同,总承办工单数量多的人员排名列前。 

  (一)响应指标 

       主要指具体办理工单的工作人员对诉求响应情况。该指标以“鄂尔多斯市12345”系统统计的“响应率”(即“按时签收量”“及时响应量”和“上传上门服务影像照片工单数”)为依据,进行考核,具体包括: 

  1.24小时内签收市接诉即办中心派发的工单情况(24小时签收是指从接诉即办中心签发时间开始至具体办理工单单位签收时间为止)。如果24小时内按时签收,则加10分;若未按时签收则扣5分。 

  2.办理工单的工作人员在接诉后是否主动与诉求人联系。如果及时联系诉求人,则加10分;若未及时联系则扣5分。 

  3.上传上门服务影像照片、通话记录截图等情况。如果上传了上门影像照片,则加10分;若未上传影像照片,则扣5分。 

  (二)解决指标 

  主要指承办单位(科室)是否实际解决群众诉求情况,以市接诉即办中心回访工单的“解决量”为依据,进行考核。           

  工单经市接诉即办中心回访后,如果诉求人反馈此工单已解决,则加30分;若未解决则扣5分。 

  (三)满意指标 

  主要指诉求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以市接诉即办中心回访工单的“满意量”为依据,进行考核。 

  工单经市接诉即办中心回访后,如果诉求人满意此工单的办理情况,则加40分;若不满意,则扣5分。 

  (四)超期指标 

  主要指工作人员在办理工单时未在反馈时限内进行答复或申请延期,从而导致工单超期。以“鄂尔多斯市12345”系统统计的“超期量”为依据。 

  如果该工单超期则扣5分,未超期不扣分。 

  (五)推诿指标 

  主要指承办单位(科室)退回的工单,经核实工单最后仍属于原承办单位,则扣5分,否则不扣分。该指标以“鄂尔多斯市12345”系统统计的“推诿量”为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个人奖励 

  1.年底,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全系统年度“接诉即办”工作进行通报表彰,评选工作积分前十名为优秀个人,并颁发证书。 

  2.全系统年度“接诉即办”工作优秀个人,将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在年底将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外出培训学习,优先推荐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长期轮训班。 

  3.每名工作人员在积分制考核中所得的总分数可以在“多多评码上生活服务平台”兑换相应的积分(积分制考核中所得分数1分=多多评平台25积分) 

  (二)团体奖励 

  每个单位(科室)如果有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个人,在年度单位(科室)考核中,给所在单位(科室)加0.2分。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工作积分制考核表 

  2.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接诉即办”工作积分制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苏燕梅;联系电话:0477-858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