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查询终端
返回 首页

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1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5811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 

  依托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归集展示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发展规划、政务动态、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人事信息等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245条,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311件。归集更新“三大攻坚战”相关动态信息308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560条、民生领域信息613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发布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288件、政府会议信息50条、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87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4853条,公开规范性文件61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监督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转发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执行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为基层政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件,办结208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25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含市政府办公室)受理90件,各旗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受理97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1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并按照文件清理通告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全年编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9期,同步发布电子版公报9期。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门开设“文件库”栏目,集中公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类文件,2021年更新文件288件;“法定主动公开”政策信息栏目下设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涉企政策性文件4个子栏目,及时发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全市政府网站群。完善升级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并做好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通工作。开展2021年针对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群平台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筛查、整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错敏词2127处。二是完成依申请公开平台切换工作。将各旗区、市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统一移至全区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并开通手机短信提醒功能,确保及时、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三是不断扩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和关注度,发布各类信息1205条。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功能,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推进会议;优化主管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制度,按月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综合采用日常监控、年底考核和第三方评测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61 

96 

4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26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542 

行政强制 

128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8

12

0

0

0

0

2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8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1

0

0

0

0

8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196

12

0

0

0

0

2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7 

1 

1 

2 

21 

3 

1 

0 

0 

4 

1 

0 

0 

2 

3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重点还不够突出,政策文件推送不够精准和智能,检索功能不够优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条例》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旗区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影响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落实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上述问题,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打造好用实用的“政策文件库”,深化政策解读工作:一方面建立了分主题分领域的政策文件库标签体系和目录结构,设立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政府报告等5个专题栏目,拓展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的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通过图示图解、新闻发布会、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推进解读全覆盖,跟踪解读政策文件,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切实增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培训对象特点,注重提炼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大型培训会议2次,组织全市参加自治区视频培训会议2次,通过微信、视频讲座等形式累计培训人员600人次;另一方面加大对旗区和部门信息报送情况的监控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第三方测评机构作用,每月组织评测并督促整改,动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与旗区、部门的交流协作,特定事项“一对一”联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对全区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落实组织领导。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要求,拟制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公办发〔2021〕2号),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任务有效落实。 

  2.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以“五公开”为抓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营商环境公开专栏,及时转载发布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并提供基础清单查询服务及网上办事服务入口。共发布营商环境动态信息615条,政策文件33条,政策解读40条,政策专报15期;“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信息487条。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多样化融合发展,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线下拓展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模式。利用政务公开体验区、办公场所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和有线电视、微信群等,探索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新模式。 

  4.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市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均设置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全年发布疫情播报、疫情防控政策等7类信息13000余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众号均设置“各地疫情防控措施”栏目,链接国务院客户端,实现实时查询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功能,全年共发布疫情防控信息7000余条,主流媒体和官媒发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34期。 

  5.继续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围绕《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贯彻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消防救援、科技创新和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75条,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各类规划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