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布尔陶亥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建...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313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5〕17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准格尔...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布尔陶亥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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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布尔陶亥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准自然资字〔2025〕1402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关于布尔陶亥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薛电〔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布尔陶亥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2-150622-60-01-638383),已取得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古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5项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公益盖村、尔圪壕嘎查、植机壕村,大路镇乌兰不浪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纳入重点项目安排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不涉及草原保护核心区,涉及基本草原。
  二、该项目拟以出让方式供地,该项目总面积0.8600公顷,涉及农用地0.8500公顷,其中水浇地0.030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旱地0.038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乔木林地0.1302公顷、灌木林地0.3264公顷、其他林地0.0363公顷、天然牧草地0.2831公顷、农村道路0.0040公顷、田坎0.0014公顷;未利用地0.0100公顷,全部为沙地。
  新建输电线路塔基(86座),项目用地总面积为0.8600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见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6月24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