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178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3〕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北京嘉德恒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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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北京嘉德恒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鄂前自然资字〔2022〕636号)、《北京嘉德恒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嘉德恒信〔2022〕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150623-04-01-631902)已获得《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北京嘉德恒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规模的批复》(鄂前政函〔2017〕306号)及《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嘉德恒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已列入《鄂托克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在编的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
  二、该项目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18.3776公顷, 其中农用地18.3776公顷(天然牧草地18.3776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配电区0.0184公顷,停车区0.1137公顷,危废暂存区0.0300公顷,综合管理楼0.1399公顷,焚烧区0.4368公顷,干化区0.1080公顷,固化区0.1512公顷,污水处理区0.1802公顷,填埋区10.1150公顷,道路及绿化7.0844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月12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