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杭锦旗敖楞布拉格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初审的报告》(杭自然资报〔2022〕432号)、《关于申请办理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杭锦旗敖楞布拉格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鄂电函〔2022〕3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杭锦旗敖楞布拉格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5-150625-60-01-150621),该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2019-2020年)开发建设规划>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19〕316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绿能新能源杭锦旗敖楞布拉格1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报告的通知》(内电计划〔2021〕338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2020年鄂尔多斯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局发〔2020〕116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敖楞布拉格嘎查和锡尼镇浩绕柴达木嘎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单回路35千伏电力线路,路由起点为绿能风电35千伏开关站,终点至现状敖楞布拉格110千伏变电站,线路总长6.5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6.45公里,电缆线路0.1公里。该项目用地规模及布局已列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杭锦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杭锦旗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项目位于正在编制的杭锦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专家论证程序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项目编制的选址研究报告已由杭锦旗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该项目建设中的具体路由塔杆定位以旗自然资源局意见为主。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处理好与沿线既有各类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等的关系,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
二、该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0.224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244公顷(林地0.0109公顷、牧草地0.2135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直角塔塔基21座,占地0.1344公顷;转角塔塔基9基,占地0.09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8月3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