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房管局、准格尔旗住建局、康巴什区住建局:
现将《供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2017年度供热行业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附件:供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供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消除供热行业环境安全隐患,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切实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2017年度全市重点环保任务清单,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供热燃煤锅炉整治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为重点,优化和整合供热资源,鼓励供热企业间整合重组,利用闲置供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降低供热成本;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提高供热质量,降低供热能耗。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10蒸吨及以下供热燃煤小锅炉整治。
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供热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
通过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继续推进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加快城区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小锅炉,入网集中供热并拆除。
通过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无法拆除的燃煤小锅炉,鼓励采用天然气、电、空气能、地热源等清洁燃料予以替代。
通过实施环保改造,提质提效一批。对城镇周边地区的分散小型燃煤锅炉,推广使用低灰、低硫、高热值优质煤及洁净型煤等,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
东胜区要按照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人民政府整改要求在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8台小锅炉取缔工作,其它旗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供热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
(二)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以小区为单位逐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开展多种形式供热计量改革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
2017年各旗区要继续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技术措施,学习积累经验,为全面开展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建立供热节能机制打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供热燃煤小锅炉取缔、供热计量改革、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供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千敖云达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何子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齐 凯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供热办主任
边学渊 东胜区房管局局长
魏英胜 达拉特旗房管局局长
韩福林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牛学军 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局长
吉仁门都 乌审旗房管中心主任
梁涌钧 杭锦旗房管中心主任
兰 峰 鄂托克旗房管局局长
巴格那 鄂托克前旗房管局局长
张 勇 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旗区房管(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不得敷衍塞责,确保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对各旗区2017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督查倒逼落实,推动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四)做好工作上报。各旗区房管(住建)部门要按照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